我省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为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部署要求,我省将建立农民合作社“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

  为保障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将从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入手,引导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加强内部规范管理,执行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空壳社”常态化治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推动建立健全合作社市场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应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引导符合简易注销条件且有注销意愿、自愿退出市场的农民合作社,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加强县乡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乡镇选聘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积极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指导服务。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1/31/art_27871_4236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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