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2022年农机化项目执行情况调研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市、县(区)农机化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厅党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农机化项目规范、高效实施,促进全省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农机化项目运行情况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2021-2022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021-2022年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监管和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资金。

  二、调研内容

  (一)项目实施情况。调研项目实施进度、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情况。调研项目是否按省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项目实施内容变更调整情况,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开展情况,项目文件材料和档案管理规范性情况。

  (二)资金使用情况。调研项目资金到位、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是否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和使用资金等。

  (三)绩效完成情况。调研项目建后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实现项目预期功能,项目在经济、生态、社会方面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等。

  (四)取得成效。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当地农机化发展的成效、经验。

  三、调研时间和组织方式

  (一)调研时间。2022年11-12月。

  (二)组织方式。各设区市先行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和佐证材料。此项工作请于11月20日前完成。之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化技术研究和推广监测处、省农科院工程所、江西农大工学院组成5个调研组赴市、县开展省级调研,每个调研组3-4人,调研分组安排另行下发。项目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等方式进行。单个超过100万的项目,必须实地走访,其他项目随机抽查1-2个点实地走访。

  四、有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请各地、各调研组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调研,调研过程中要积极听取各地对项目实施的有关建议。省级调研组调研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1)和调研工作台账(见附件2)请于12月9日报给我处,我处将择日召开项目调研交流座谈会,听取各调研组的汇报。

  (二)廉洁自律。调研要轻车简从,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禁令,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三)结果运用。此次项目调研结果与资金安排相挂钩。对存在项目重大违规违纪问题、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对调研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等情况的,下一年度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和实施单位同类项目资金。对监督管理到位、项目实施规范、投资成效显著的,在年度项目安排时给予倾斜。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李星,电话:0791-86267251。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关于2021-2022年农机化项目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wps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关于开展2021-2022年农机化项目执行情况调研的通知.pdf

   2022年11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11/2/art_27882_4199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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