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龙南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一、案情概要

  2021年4月13日,龙南市农业农村局收到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移交的2021年3月25日在龙南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抽取的“茼篙”、“黄芽白”两种农产品经检测农药“阿维菌素”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线索和检验报告。经立案查明,龙南市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4号采摘上市的叶类蔬菜中,“茼篙”、“黄芽白”两种叶菜因仓库管理员没仔细核对,将休药期长短各不相同的三种主要成分为“阿维菌素”的农药混用在上述叶菜大棚,造成没过最长休药期就采摘上市现象。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该批检测农药“阿维菌素”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茼篙(黄帝菜)”销售数量为109公斤,非法所得327元。“黄芽白(水白苗)”销售的数量为145.5公,非法所得378.3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龙南市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5.3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案例特点

  此案主要因仓库管理员将休药期长短各不相同的三种主要成分为“阿维菌素”的农药混用在上述叶菜大棚,造成没过最长休药期就采摘上市的蔬菜出现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农药使用者需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上注明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来使用农药。盲目扩大适用作物和防治对象、不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来使用农药极有可能发生防治效果不好、产生药害、农药残留超标等问题,不仅使农业生产遭受损失,更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1/6/art_27904_382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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