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08: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行为违法吗?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刘澈 时间:2023-07-03

粮食属于我国的重要物资,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登记是不允许进行粮食收购的。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出的,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关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带您了解更多三农知识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