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 (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3-28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李建民认为,监察法的制定,弥补了以前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短板,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反腐败工作真正实现“全覆盖”“无盲点”。
    “监察法明确了6类监察对象,很多此前不在监督范围,不具备党员、公务员身份,但同样行使国家公权力的人员被纳入监督视野。”安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黄明海说,监察体制改革后,安阳市监察对象从48470人增加到99436人,增长105%。
    “监察委要广泛开展‘无死角’的日常监督,善做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南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王毅说。
    在焦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牛书军看来,把所有公职人员都“纳入进来”,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全覆盖,为政治体制的长期性、稳定性和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只有监督‘全覆盖、无盲区’,才能彻底消除个别人的侥幸心理,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增强反腐震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郑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周富强介绍,郑州市纪委监察委建立监察对象档案,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设立3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市本级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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