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知识138: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刘澈 时间:2023-08-28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申请宅基地的,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一般来说应按照如下七个步骤进行。当然由于我国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略有差异。

(1)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年龄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后,在本村张榜公示拟划定的宅基地,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名单、用地位置、面积和四至等。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乡(镇)国土资源部门及规划管理机构审查,并提交以下材料:①宅基地申请审批表;②申请人的户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拟划定的宅基地宗地图;④村民委员会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结果公示情况的书面材料和说明;⑤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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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村民建房条件,并进行实地踏勘,审核通过的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并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提交给区(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6)由区(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所在村张榜公告5天,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7)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村民发放《集体土地用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至此农户申请宅基地就算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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