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业科教环能工作要点(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19
  5.推进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继续开展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建设,按照任务合同要求,指导做好长期定位观测监测工作。在布局试运行站点基础上,首批确定命名36个站点,综合考虑学科布局完整性和区域代表性,适时增加命名站点数量,并给予优先支持。加强农业科学数据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提升数据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适时出台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农业科学数据等管理办法。强化观测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条件保障水平。
  6.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遴选部分科研院所开展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将科技与产业的关联度、科技自身的创新度、科技对产业的贡献度纳入评价标准,转变创新导向,增强创新活力。开展科技成果权益改革试点,推动科研机构完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制度,落实依法赋权、分类管理等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科学确定部属研究院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妥善处理拟转企研究所遗留问题。加大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布《2017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保护科技人员权益。
  7.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狠抓研究试验、南繁基地、育制种基地监管,坚决打击非法种植。强化进口转基因农产品流向监管,建立追溯体系。完善约谈、督导、巡查、信息报送等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案件曝光。组建全国农业科普传播联盟,以“讲好基因的故事”为主题,鼓励开展科普创意大赛。组织全国巡回宣讲活动,持续开展网络宣传与常态化科普,持续推进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等科普活动。
  二、以激发活力和提升效能为目标,着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与转化
  8.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引导农技人员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提供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形式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推动农业科研院校发挥科技和人才优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优化技术推广服务,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资质的市场化主体从事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推广服务。推动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转型升级,创新支持方式,优化实施任务,实行全程绩效管理,对15%项目县进行实地考评,加大实施绩效所占权重。
  9.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选择部分省份,以重大技术为主线,支持农业科研院校、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组建技术指导服务团队,建设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完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展示基地+基层农技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链条式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实现农技服务与生产需求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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