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 举行《宪法》《国家监察法》专题辅导报告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5-07

  4月27日,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深刻领会把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全厅干部的依法治国理念,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和运用宪法,同时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贯彻,切实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依法办事能力。湖北省环保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今年第四次集中学习,邀请武汉市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左文君就《宪法》《国家监察法》作专题辅导报告。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主持报告会,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单位班子成员和二级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

  左教授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新精神、新论断,紧扣《宪法》《国家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通过通俗的语言、详实的资料,围绕《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的关键制度和重点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阐释和系统讲解。

  厅党组书记、厅长吕文艳就全厅系统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忠诚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扎实有效推动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强调了四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二是持续学习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全厅上下尤其是厅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党支部、厅属各党委(总支、支部)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结合起来,与推进全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的实践结合起来,形成学好用好宪法、监察法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三是自觉做遵守宪法和监察法的尊崇者和践行者。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牢记党员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牢记监察法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约束,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遵守宪法、监察法,并带动子女、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尊法守法,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党性修养、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党章》《宪法》的忠实尊崇者、自觉践行者,把宪法、监察法的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落实到依法推进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中,全面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用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四是全面推动生态环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要将环保法治建设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加快环保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提高环境法治管理水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环保难题,解决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切实把宪法、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之中,以环境保护的新业绩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要,为新时代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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