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垦区“三品一标”奖励办法出炉 确定五项奖励标准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8-29

  日前,《黑龙江垦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炉。暂行办法规定,在垦区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农(牧)场经济合作组织、其他经济组织,自2017年1月起,获得农业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以下简称“三品一标”)认证的,均可申报享受奖励政策。

  暂行办法确定了五项奖励标准。一是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每新认证1个种植业产品,奖励0.3万元;每新认证1个畜牧业及渔业产品,奖励0.5万元;每通过1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奖励0.2万元。每个企业获无公害农产品奖励累计不超过2万元。二是每新认证、续展认证1个绿色食品,获证当年奖励1.5万元。每个企业获绿色食品奖励累计不超过4万元。三是每新认证(通过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1个有机产品(不含转换期),奖励1.5万元;每再认证1个有机产品,奖励0.5万元(同一编号的基地产品,只奖励0.5万元)。每个企业获有机产品奖励累计不超过6万元。四是获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申请人(持证人),一次性奖励6万元。五是每新认证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4万元;每续报1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奖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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