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连平县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调查采样县级自验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6-20

  日前,河源市连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验收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4〕1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外业调查采样承担单位负责人及技术领队、县级质控单位负责人及质控人员,在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表层样点外业调查采样县级自验收工作。

  专家组通过听取外业调查采样单位汇报、样点资料审查和质询等方式,对连平县外业调查采样工作进行客观评价。经专家组审查评分,连平县表层样点自验收综合得分95.22分,评定为优秀等级。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snnyxxlb/content/post_4439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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