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开展津籍异地停靠(涉外)渔船伏休管理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6-27

  

  

  为有效防范化解海上涉渔重大风险隐患,确保津籍异地停靠渔船伏季休渔秩序持续稳定,根据市农业农村委《“中国渔政亮剑2024”天津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过筛子”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6月21日至22日,由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志荣带队,组织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相关人员赴山东石岛开展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检渔船19艘次,涉及3座渔港、4家渔业企业,所有受检船舶全部在渔港内安全停靠。期间,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组织船东船长召开天津市异地停靠(涉外)渔船伏休管理及安全生产座谈会。深入学习了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和伏季休渔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2024年第一批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关于落实市农委异地渔船监管专题会议有关措施》等文件精神。

  会上,李志荣副主任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部门间协作,认真做好“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进一步夯实渔业生产安全基础,持续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推动水上交通及渔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二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切实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更新、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和奖功惩过等方面工作。三是对不开启通导设备、越界捕捞等违法违规渔船“零容忍”,切实让执法检查带上“高压电”,形成震慑。四是继续坚持最严格的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强化全时段管控、全区域覆盖、全环节监管,确保异地停靠渔船伏休秩序良好稳定。五是按照部局工作部署,各船东船长、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我市涉渔船舶摸底调查工作,确保监管部门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当前渔业船舶的实际情况。

  

  

  

  


原文链接:https://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406/t20240626_6661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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