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
应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24年7月2日至4日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上合组织+”会议。
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务实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建交32年来中哈关系发展成果。
双方强调恪守1992年1月3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2002年12月2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1年6月13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2015年8月31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宣言》、2017年6月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19年9月11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2022年9月1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30周年联合声明》、2023年5月1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联合声明》以及其他双边文件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和内容。
双方强调,将进一步发展两国全方位高效合作,打造中哈关系新的“黄金三十年”。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交换意见。
一、双方表示,将继续以元首外交为引领,发挥好各层级交往和各领域合作潜力,在更高水平上进一步巩固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构建世代友好、高度互信、休戚与共、共享繁荣的命运共同体。
两国元首指出双方合作的高水平,重申将一如既往地共同致力于加强中哈关系,两国友谊牢不可破,双边战略性对话不受一时一事影响,政治互信水平高。
二、哈方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十四五”规划制定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将成功实现。
双方强调,维护政治安全意义重大。为此,中哈将继续深化政治互信,加大在涉及两国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等问题上的相互支持,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搞双重标准。
中方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坚定支持哈萨克斯坦在建设“公正哈萨克斯坦”过程中为维护国内稳定、民族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采取的必要举措。
哈方坚定支持一个中国原则,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哈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重申不同台湾开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三、双方指出,两国立法机构交往势头良好,愿继续深化两国在立法和治国理政领域经验交流。
双方支持两国政党交往,深化相互了解与信任,促进双边各领域合作。
四、双方高度评价2024年3月建立的两国外长战略对话为进一步深化政治互信、发展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所发挥的作用。
五、2013年9月,哈萨克斯坦成为“一带一路”的首倡之地,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双方为持续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所开展的务实合作。
双方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成为高效的、深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双方愿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与“公正哈萨克斯坦”经济政策对接,进一步挖掘经贸、投资、互联互通等领域合作潜力,并共同保障两国有关合作项目安全顺利实施。双方愿在互利基础上持续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提升中哈毗邻地区互联互通水平。
两国元首特别指出,中哈合作委员会以及中哈企业家委员会在中哈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拓展中哈务实合作方面发挥了关键协调作用,在推动中哈经贸关系发展、深化两国企业务实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
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双边贸易额创历史新高及两国政府为提升双边贸易额付出的努力,愿采取切实举措扩大贸易和推动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电子商务合作,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便捷贸易往来,商定未来尽早实现贸易额翻番。
双方愿相向而行,拓展中哈贸易结构,促进高附加值、高技术产品贸易,共同推动贸易结构多元化。
双方愿共同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经贸合作发展规划》,推动中哈经贸合作平稳健康发展。
中方欢迎哈方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和中国—亚欧博览会,推动双方企业利用上述平台扩大合作,共享发展机遇。
双方愿共同推动标准化、合格评定和计量领域合作,为双边贸易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愿共同推动尽快完成中哈双边投资协定升级谈判,为双边投资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贸易和一体化部签署合格评定领域合作备忘录。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贸易和一体化部签署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领域合作备忘录。
为拓展合作领域,培育合作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发挥经济互补优势,双方愿持续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双方学术界也将研究在该领域建立对话平台的可能性。
双方对2024年5月23日在阿斯塔纳举办的中哈合作委员会创新合作分委会首次会议表示欢迎。
双方强调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将积极促进在科技减贫、技术转移、联合研究、共同建设科研平台等方面取得更多务实成果,推动建设一批中哈伙伴研究所,进一步推动两国科学家交流。
双方支持两国航空航天机构和企业在和平利用外空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推动月球与深空、遥感数据接收与互换等互利合作,以及探讨商业化使用双方航天发射场的可能性。
双方高度评价中哈产业与投资合作机制对推进两国产业合作的积极作用,愿进一步深化两国投资发展合作,加快实施非资源领域投资合作项目,研究探索建立联合工业园。重视可再生能源、关键矿产、创新、数字经济、粮食安全、农业、交通、货运、物流等新兴领域合作。
双方愿推动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合作,分享发展经验,加强在信息技术、中小企业、5G、通信、数据存储和分析、能源电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双方将采取措施保障中哈原油管道、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哈萨克斯坦境内段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营和按计划稳定供应,研究提升供应量的可能性。双方将继续深化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等领域合作,持续加强风电、光伏、光热等清洁能源合作。
双方将积极推动两国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合作。
双方采取措施共同在哈实施绿色能源项目,包括运用高新技术建设发电站,对电网进行升级改造。
双方愿共同细化中哈第三条跨境铁路建设方案并将按程序商定接轨点,欢迎启用哈萨克斯坦西安陆港码头。双方重申,愿不断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持续深化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领域合作,继续共同发展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挖掘跨境货物运输和口岸潜力,深化中欧(亚)班列和跨里海国际运输路线务实合作,增加航班数量。双方同意,持续同步推进中哈边境口岸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双方愿结合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增开中哈边境口岸的可能性。哈方建议增开木扎尔特—纳林果勒口岸和阿黑土别克—捷列克特口岸。
双方将在两国铁路公司层面建立包括中欧(亚)班列在内的跨里海国际运输路线运价沟通和协调机制。
双方认识到加快推进跨里海运输对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两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中欧跨里海直达快运开通仪式,愿持续深化中欧班列和跨里海运输务实合作。
双方愿共同支持开行中国—中亚人文旅游班列,包括探索开行首趟西安—阿拉木图人文旅游班列。
双方愿加强邮政管理部门合作,支持两国邮政快递企业开展跨境寄递业务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双方将积极落实2006年12月20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哈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推动尽快成立中哈边界联委会。
双方指出,应拓展并深化农业合作,欢迎成立中哈合作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双方强调应进一步扩大哈农产品向中国出口。
双方愿采取更多切实措施,交流节水灌溉、畜牧兽医、贫瘠土壤综合利用等领域经验。双方支持加大对哈农业领域投资,特别是在面向中国消费者的绿色生态、高附加值农产品产能建设方面。双方将基于国际标准和规则,继续深化动植物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以扩大哈农产品对华出口和转运至第三国。
六、双方强调,将深化人文交流,广泛开展文明对话,加强在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考古、档案、体育、媒体、智库等领域人文合作,创新形式举办多种活动拓展青年交流机制,开展联合考古、文化遗产保护和修复、博物馆交流、流失文物追索返还等领域合作。
双方将研究于2025年在中哈合作委员会框架下设立教育合作分委会。
双方将尽快完成互设文化中心。
双方高度评价在中国“哈萨克斯坦旅游年”框架下开展的工作,愿共同举办好后续活动,促进两国旅游合作发展。
两国元首宣布2025年为哈萨克斯坦“中国旅游年”。
双方将全力推进教育机构、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和扩大两国学生双向流动规模。双方欢迎香港城市大学在萨特巴耶夫国立技术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在阿斯塔纳国际大学开设分校。双方鼓励中国高水平院校在哈办学。双方愿加快在哈设立第二家鲁班工坊。
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文化与信息部签署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在节目播出、联合制作、人员培训等方面合作。
双方支持哈萨克斯坦文物来华展出,以及中国文物赴哈萨克斯坦展出。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环保领域合作成效。双方愿继续围绕跨界河流水质监测与保护和跨界河流突发事件应急与污染防治开展合作,切实改善边境地区环境质量,推动区域绿色发展。
双方将在平等、睦邻友好和互利原则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合委员会框架下务实合作。双方将积极推进水文和节水技术交流,继续共同做好霍尔果斯河友谊引水枢纽和苏木拜河联合引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高质量建设霍尔果斯河阿拉马力(楚库尔布拉克)联合泥石流拦阻坝,造福跨界河流沿岸两国人民。哈方感谢中方在2024年额尔齐斯河汛期增加对哈方的报汛频次,认为这为哈方做好水库调度和保护居民利益提供了重要帮助。双方同意在中哈利用和保护跨界河流联委会机制框架下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跨界河流水量分配的协定》草案协商工作。
双方欢迎两国主管部门就在生态监督、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开展经验交流达成原则共识。
七、双方高度评价2023年地方合作水平,欢迎2024年6月26日在乌鲁木齐举办第三届中哈地方合作论坛。双方支持两国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和合作,挖掘地方和毗邻地区合作潜力,鼓励更多省州(区市)建立友好关系,增进两国民间交往。
八、双方重申坚定恪守包括联合国宪章在内的国际法和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原则,支持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平等参与全球治理、照顾彼此利益为基础发展国际关系。双方愿在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欧会议、中国—中亚机制等多边机制框架下深化协作。
双方对国际局势动荡不安表示关切,重申将坚持推动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在维护国际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主要协调作用。鉴此,中方注意到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在阿拉木图设立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中亚及阿富汗地区中心的倡议。
双方高度评价哈方担任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所做工作,相信于2024年7月4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会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商定,同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一道,共同努力完善组织活动,制定《上海合作组织2035年前发展战略》,推动落实《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各国团结共促世界公正、和睦、发展的倡议》。双方将继续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弘扬“上海精神”,凝聚各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识,为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哈方将支持中国担任2024年至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轮值主席国,共同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各领域合作迈上新台阶。
中方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作为2022年至2024年亚信主席国所做工作,双方重申愿共同推动亚信升级为成熟的国际组织。
两国元首对2024年3月30日中国—中亚机制秘书处在西安成立表示欢迎,相信中国—中亚机制将成为高效的重要多边合作机制,为中国和中亚国家关系全面发展注入新动力。
中方支持并愿全力协助哈方2025年在哈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
哈方感谢中方一贯支持哈方举办世界和传统宗教领袖大会,双方愿继续在大会框架下密切合作,弘扬包容、宗教和睦及全人类团结理念。
双方强烈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愿积极践行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完善落实边防合作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共同打击“三股势力”、跨国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维护两国和地区安全与稳定。双方将共同推动建立中国—中亚公安内务部长会晤机制。
双方愿根据两国元首共识,共同促进全球生物安全治理,推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机制化。支持和鼓励两国生物科研机构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共享研发成果等合作,开展生物安全政策经验交流和科研合作,维护生物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中方重申支持哈方关于建立国际生物安全机构的倡议。
根据2023年7月20日在阿斯塔纳成功举办的第一轮中哈生物安全部门间磋商成果,双方商定继续在该领域开展合作,2025年在北京举行下一轮生物安全磋商。
哈方欢迎中方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以及中方为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权利所作努力。
双方愿就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加强立场协调,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双方重申致力于推动“在国际安全领域促进和平利用国际合作”联大决议全面有效落实。
双方将积极合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和哈萨克斯坦人民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邀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表示感谢并接受了邀请,访问时间将通过外交渠道商定。
两国元首相信,双方会谈及会谈期间达成的共识和国事访问中签署的各项文件将为中哈永久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各领域进一步发展注入强劲动力,造福两国人民。
本声明于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在阿斯塔纳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哈萨克文和俄文写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主席 总统
习近平 卡瑟姆若马尔特·托卡耶夫
(新华社阿斯塔纳7月3日电)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572/202407/f83ca3ebc3354061b983791e46c4b0b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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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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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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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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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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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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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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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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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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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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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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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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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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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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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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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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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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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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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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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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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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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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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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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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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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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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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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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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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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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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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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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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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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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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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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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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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