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灯塔市多措并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4-07-1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以来,辽阳市灯塔市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持续打造宜居和美乡村家园。

  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模式。将灯塔市划分为“东、中、西”三个片区,由灯塔市政府分管农业、住建的领导牵头包保,分片区轮换督导检查。对13个乡镇(街)都安排县级领导包保。在落实包保责任的基础上,开展“5+9”工作模式,即住建、农业、水利、交通、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暗访,与其他9个部门每月对各乡镇(街)进行打分考核。同时开展随机暗访,将发现问题分别上报灯塔市委书记、市长。针对存在的问题,灯塔市委书记、市长分别带队,组织各乡镇(街)、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拉练检查,不预设路线,随机检查,拉练直接到问题所在地点,直面问题,现场部署,现场解决。拉练结束后,立即召开总结会,通报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成果,部署下一阶段整治工作。上半年,灯塔市已开展了两次这样的拉练活动,召开一次全市总结大会,会上播放电视台暗访视频片进行曝光,通报各乡镇(街)排名,总结前段工作,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下步工作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各牵头部门依据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组织开展考核工作,通报考核结果,并按不同档次给予资金奖励。

  创建示范试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以创建辽宁省美丽宜居村为引领,打造佟二堡镇、鸡冠山乡、柳河子镇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镇,牤牛屯村、邵二台村等22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并给予奖补资金。着力打造13条乡镇(街)示范路、13个示范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充分发掘乡村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推广典型模式,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高标准打造样板,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

  建立运行机制,保持长效推进。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编制《灯塔市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制定了农村垃圾收储设施管护、农村垃圾分类处置等机制。将农村保洁员职责范围、垃圾收集点位置等上图公示,对农村保洁员工资标准、人数、工作范围等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全覆盖、无空白。制定敞开式垃圾池取缔时间表、勾臂式垃圾箱购买时间表、运输车辆备案表。在西部片区四个乡镇实行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建设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并配备勾臂式垃圾箱、勾臂车等相关设施设备,实施分片集中转运。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最美庭院”等丰富多样的活动,对优秀保洁员、“最美庭院”户给予奖励,通过此类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将环境净化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并作为评选村级文明户、最美家庭、优秀村民代表等荣誉奖励的评选标准,促进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nyyw/zsqsnyxxlb/202407111504121321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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