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农字〔2024〕198号),我厅制定了《2024年海南省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申报、审核工作将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上开展,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主体及时到网址注册申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海南省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
申报指南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琼农字〔2024〕198号),2024年海南省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一)支持对象
1.从国外引进农业种质资源或品种,并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的市场主体。
2.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的依托单位(多个依托单位的,仅限于第一依托单位)。
3.通过国家级或省级认定的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的依托单位(多个依托单位的,仅限于第一依托单位)。
(二)奖补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从国外引进农业种质资源或品种的,给予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省级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2023年1月1日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并于2024年评估监测合格的,给予1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认定的,视为评估监测合格,可申请运行经费补助。
4.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国家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认定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省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认定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5.2023年1月1日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种公畜站认定,并于2024年评估监测合格的,给予20万元运行经费补助。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认定的,视为评估监测合格,2024年可申请运行经费补助。
(三)申报材料
1.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奖补资金申报资料:
(1)海南省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复印件;
(4)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报告复印件;
(5)2023年投入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支出费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记录、记账凭证等;支出费用核算应与市场平均价格相当;
(6)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植保总站0898-65347769。
2.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资料:
(1)海南省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2);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证明材料(如公告、证书或批复文件等);
(4)申请年度运行经费的,还需提交评估监测合格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种子总站 0898-65363216(种质资源库圃)/0898-65366484(良种繁育基地)。
3.国家级或省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奖补资金申报资料:
(1)海南省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繁基地、种公畜站)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3);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家级或省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繁基地、种公畜站)认定的证明材料(如公告、证书或批复文件等);
(4)申请运行经费的,还需提交评估监测合格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0898-65236587。
二、支持新品种选育
(一)支持对象
1.作为第一品种权人,品种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的市场主体。
2.作为第一选育单位,主要农作物品种在审定后或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登记、认定后,第一品种权人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后,单个品种近三年内全国累计合法推广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市场主体。
3.作为第一选育单位,水稻新品种在审定后5年内,在海南省年度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的市场主体(不限于本省注册市场主体)。
4.作为第一选育单位,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或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通过国家鉴定的市场主体。
(二)奖补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的,给予每件10万元奖励。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的,给予每件3万元奖励。
2.2018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审定、登记、认定或者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2021年至2023年全国累计合法推广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品种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种不超过100万元,不同品种可按累计重复原则进行奖励,每个申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
3.2018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审定的水稻新品种,且在海南省任一年度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的,单个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同一申报主体单个品种同时符合本款2、3条奖补标准时,申报主体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给予奖励,不可重复奖励。
4.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审定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每个新品种(配套系)给予500万元(牛羊)、400万元(猪)、250万元(家禽)一次性奖励,每个申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通过国家鉴定的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每个畜禽新遗传资源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蜂蚕新遗传资源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植物新品种权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海南省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4)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南繁管理局 0898-88564656。
2.品种审定、登记、认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后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海南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5);
(2)申报主体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生产经营的,同时提供委托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与有资质的单位合作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认定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5)单个品种2021年至2023年销售额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与他人合作生产经营或委托他人生产经营的,可由合作或委托单位提供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种子总站 0898-65366484。
3.水稻新品种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海南省水稻新品种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6);
(2)申报主体有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生产经营的,同时提供委托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无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与有资质的单位合作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等)、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水稻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
(5)提供年度内推广面积达15万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审计报告、相关票据、市县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推广面积等证明材料;
(6)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种子总站 0898-65366484。
4.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7);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畜禽新品种(配套系)通过国家审定或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通过国家鉴定的证明材料(如公告、证书或批复文件等);
(4)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0898-65236587。
三、支持南繁科技成果转化
(一)支持对象
1.通过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认定,并开展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的单位。
2.开展水稻集约化育苗、机械插秧并依法销售秧苗的单位,秧苗品种优先支持高产型品种,优先支持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介的水稻主导品种。
(二)奖补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年度展示品种(组合)数量达到30个以上且展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按当年展示相关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亩补贴不超过600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200亩。
2.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开展水稻集约化育苗,并依法繁育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种苗,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3.2021年至2023年期间,开展水稻集约化育苗,并依法繁育销售种苗,并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销售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海南省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8);
(2)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通过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展示基地认定证明材料;
(4)2023年展示品种数量、展示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展示费用的相关票据、专家验收报告、开展观摩活动的宣传材料、照片等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种子总站 0898-65363216。
2.开展水稻集约化育苗并销售种苗奖补资金申报材料:
(1)海南省水稻种苗销售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9);
(2)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2021—2023年种苗销售额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4)依法繁育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种苗的,还需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5)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处0898-65919365。
四、支持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主体发展
(一)支持对象
省级认定的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
(二)奖补标准
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认定之后,其CRO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按相应业务年度营业收入10%给予补贴,每个档次仅享受一次,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0);
2.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4.2023年度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服务业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省南繁管理局0898-88292737。
五、支持种业企业信用资质提升
(一)支持对象
1.中国种子协会新认定的AAA级、AA级、A级信用,且近三年未出现重大种子质量责任事故的本省种业企业。
2.在海南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AAA级种业企业(申报主体不限于本省注册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由中国种子协会首次认定的AAA级、AA级、A级信用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海南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AAA级种业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报奖励当年企业信用需为AAA级)。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种业企业信用资质提升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中国种子协会认定的AAA级、AA级、A级信用证明材料;
4.在海南成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厅种业管理处0898-65353792。
六、支持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支持对象
1.种业高新技术企业;
2.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种业企业;
3.“育繁推”一体化持证企业;
4.纳入国家种业阵型的种业企业。
(二)奖补标准
1.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种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2023年研发经费增量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
2.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种业企业,按照2023年研发经费增量的25%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补;
3.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认定的“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按照企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4.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种业阵型企业,按照企业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单个主体符合上述多条措施时,就高给予奖励或支持,不可重复奖励或支持。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认定种业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纳入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认定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的证明材料(如证书、公告或批复文件等);
4.2023年研发资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和相关票据等证明材料;
5.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厅种业管理处0898-65353792。
七、支持构建种业发展多元投融资机制
(一)支持对象
从事种业生产、加工、仓储、研发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在海南开展种业相关业务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用于发展种业相关业务(用于种子生产、加工、仓储、研发的土地租赁、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设施设备等投入)的商业贷款超过300万元,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予以贴息,每个主体每年贴息不超过200万元,同个项目连续贴息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构建种业发展多元投融资机制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3);
2.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种子(苗)生产经营活动的还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材料;
3.2023年用于发展种业相关业务的商业贷款合同;
4.商业贷款用于种业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记账凭证及附件等;
5.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厅种业管理处0898-65353792。
八、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一)支持对象
开展并购重组的种业企业
(二)奖补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并购海南省外非关联的具有种业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链企业时,对首次达到控股权(股权占比超过50%)且并购交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海南省种业企业并购重组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14);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3年度并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决议、并购协议、股权证明等材料;
4.申报主体无失信、无欠缴税款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厅计划财务处0898-65203223。
九、申报流程
按照主体申报、市县受理与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资金的申报审核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海易兑平台”)上操作。
(一)申请。申请单位通过“海易兑平台”申报,在8月15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省外申报主体可直接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市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海易兑平台”,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核申报材料并作出受理意见,符合申报受理条件的,按程序审核后向省农业农村厅上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可补充申报材料并重新提交。
(三)初审。市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海易兑平台”对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包括申报资料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验收核实,符合条件的做出初审意见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根据需要可组织包括技术、财务等领域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可进行现场抽查等,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审核。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评审意见,按相关程序进行审定,提出拟支持的申报主体和资金奖励额度,在单位门户网站和“海易兑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省财政年度奖补计划报省财政厅。
(六)资金拨付。省财政厅对奖补标准进行复核,反馈复核意见。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复核意见,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部门预算安排的奖补资金拨付申报主体。
十、其他要求
(一)市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奖补资金政策宣传,扩大奖补资金知晓范围,发动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积极申报。支持对象为在海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本申报通知另有规定除外。市场主体申请以上奖补资金应当剔除财政资金投入部分。
(二)申报单位自觉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虚增多领和重复申报,并对资金使用效率承担主体责任,根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自评,保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除严格按照相关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资金外,明确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替新型经营主体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资金项目,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在上下级政府部门之间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运转申报材料,不得将财政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不得将中介服务收费与补助资金额度挂钩。
附件:1.海南省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奖补资金申报表
2.海南省农业种质资源库(圃)、良种繁育基地奖补资
金申报表
3.海南省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繁基地、种公
畜站)奖补资金申报表
4.海南省植物新品种权奖补资金申报表
5.海南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6.海南省水稻新品种推广应用奖补资金申报表
原文链接:https://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407/t20240711_3696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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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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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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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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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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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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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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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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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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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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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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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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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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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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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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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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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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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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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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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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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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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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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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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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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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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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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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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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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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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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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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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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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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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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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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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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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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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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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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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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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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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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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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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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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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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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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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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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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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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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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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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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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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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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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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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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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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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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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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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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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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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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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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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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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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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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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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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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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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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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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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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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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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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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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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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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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