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发包找谁办?法规给你指方向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19

农民对土地感情深厚,一心想靠着土地增收致富,可在土地发包这事儿上,常常犯难。村里组织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还有村内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小组,到底该找谁发包土地,大家一头雾水。那么,土地发包到底有没有明确说法呢?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土地发包找谁办?法规给你指方向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给出了确切答案。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这条法规意义重大,它把土地发包的事儿安排得明明白白。土地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就是发包方;要是土地分属村内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那就由对应的组织或小组来发包。这就像给土地发包安上了清晰的“导航”,大家都知道该找哪个“主儿”。同时,强调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保障了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这样一来农民在参与土地承包时,心里有底,知道该找谁、该怎么干,让土地承包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为农村经济发展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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