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投资改良,农民土地增值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27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发展、激活乡村经济的重要一环。在流转过程里,受让方对土地的投入与开发,对提升土地价值、促进农业现代化意义重大。而这其中,受让方投资改良土地等一系列行为,有着明确且重要的法规依据。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流转:受让方投资改良,农民土地增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从实际操作来看,受让方有投资意向时,首要便是征得承包方同意。一旦获得许可,受让方便可依法着手改良土壤,比如运用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改善土质,让土地更适宜农作物生长。同时,建设各类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为农作物营造理想生长环境,或是铺设高效灌溉管网,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尤为关键的是,法规明确保障受让方投资权益,按照事先合同约定,若流转期间因各种缘由提前终止,受让方在改良土壤、建设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均可依据建设成本、使用损耗等因素,获得合理补偿。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如此一来,不仅极大激发了受让方投资土地的热情,还切实维护了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力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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