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承包如何保障农民利益?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27

农村土地经营体系中,不同的承包方式对土地的有效利用及各方权益保障有着不同的影响。其中,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相关规定,在规范土地流转、明确双方权责等方面意义重大。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其他方式承包如何保障农民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方取得土地经营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农村土地承包,除家庭承包外,“其他方式承包” 拓宽了土地流转途径。采用此方式,签订承包合同是关键,这赋予承包方合法经营权,其权利义务、承包期限等核心条款,均由双方协商决定,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契合农村土地经营实际。例如,承包方期望自主选择种植作物,经协商一致便可写入合同。

承包费用的确定,因承包形式而异。招标、拍卖承包,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承包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让土地价值在市场机制下充分显现,保障发包方利益。如某荒地拍卖承包,众多竞标者抬高价格,使承包费趋于合理。公开协商承包,则由双方依据土地状况、预期收益等因素议定承包费,这种方式更为灵活,适用于特殊土地承包。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跟大家强调一下,该法规从合同签订到费用确定,全面规范了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流程,确保土地流转有序,维护双方权益,推动农村土地资源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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