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有钱景”:政府、市场齐发力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4

在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资金支持是激活乡村发展的关键引擎。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构建起政府主导、市场协同的资金保障体系

乡村建设“有钱景”:政府、市场齐发力

该法第六十二条明确:县级以上政府须强化专项资金、基金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国家鼓励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投向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需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下乡。

政府专项资金与基金是乡村建设的“稳定器”。长期以来,乡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亟待补齐,专项资金可定向投入农村学校修缮、乡镇卫生院设备更新。而乡村振兴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将分散资金集中用于农业产业园建设、冷链物流升级等关键领域,加速产业转型。

市场化基金的设立开辟了多元融资新路径。乡村特色产业如农产品深加工、文旅融合项目潜力巨大,但常因资金短缺难以规模化。乡村振兴基金以股权、债权等灵活方式注入资本,既能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又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

社会资本下乡离不开政策环境的托举。地方政府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投资松绑;推广PPP等合作模式,明确收益分配机制,打消社会资本顾虑。从乡村道路硬化到数字乡村建设,社会资本的参与正让乡村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升级。

从政府财政到市场资本,第六十二条的落地实施,正构建起乡村振兴的“资金蓄水池”。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唯有各方协同落实法规要求,才能让更多资源要素流向乡村,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持久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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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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