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必看!这些项权利关系你家土地、分红,赶紧记牢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1

在农村过日子,村里的大小事都和咱农民息息相关。从土地承包、宅基地申请,到集体收益怎么分,这些权益可都马虎不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就像一本“权益指南”,把咱农民该有的权利都明明白白列了出来。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带大家来看看。

农村人必看!这些项权利关系你家土地、分红,赶紧记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二)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加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参与表决决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和重要事务;

(三)查阅、复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报告、会议记录等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四)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集体收益的分配、使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六)依法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七)参与分配集体收益;

(八)集体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等;

(九)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

(十)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记住这些权利,就是守护咱的“好日子”。往后村里开会商量大事,主动去参与;发现集体事务有问题,大胆提意见。法律给咱撑腰,咱农民更要积极行使权利,把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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