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必看!这条法律给集体“家底”上保险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1

在农村,土地、厂房、集体存款这些家当,都是乡亲们多年攒下的“家底”。但有时候,有人惦记着这些集体财产,想偷偷捞好处。别担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就是守护咱农民“钱袋子”和权益的“护身符”。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看看有关规定。

农民必看!这条法律给集体 “家底” 上保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破坏。

这条法律说得明明白白:咱村里的集体财产,像承包地收益、集体企业分红、征地补偿款,都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谁都别想打歪主意。不管是外人强占村里的宅基地,还是有人偷偷把集体资金挪作他用,这些行为通通不合法!

为啥要立这么严的规矩?现在农村发展越来越好,不少地方靠着土地流转、特色产业赚了钱,可也容易引来“惦记”。法律把侵占、挪用等行为都列出来,就是给想钻空子的人敲响警钟。而且,不管是村委会、企业,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敢动集体财产,咱农民都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往后再遇到集体财产被侵犯的事,别忍气吞声!记住这条法律,联合乡亲们一起反映问题,要求归还财产、赔偿损失,守护好属于咱农民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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