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放心!这些情况不会让你失去村里分红和宅基地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3

在村里,不少乡亲总担心外出闯荡、家庭变故会丢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没了土地分红、宅基地这些“家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别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门给大伙吃了颗“定心丸”。

农民朋友放心!这些情况不会让你失去村里分红和宅基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身份。

这话啥意思?孩子考上大学、年轻人出去打工,哪怕是犯了错去服刑,只要根还在村里,成员身份就不会丢,该有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照样能拿。就算夫妻离了婚,或者另一半没了,只要没迁户口、没加入别的村集体,村里就不能随便把人“除名”。还有嫁出去的闺女、娶进来的媳妇,只要没在新地方落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原来的村子也不能取消资格。

以前,有些地方觉得人出去打工、上学了,就想收回权益;或者姑娘嫁人了,就把名字从村里“勾掉”,这些做法以后可都不行了。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守住这条法律红线,既是保护咱农民的切身利益,也让大伙无论走到哪,心里都有底——村里永远有属于自己的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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