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要合并?这些流程你得清楚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6

如今,不少村子为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开始探索合并的路子。村与村合并,能整合资源、抱团发展,可这合并过程要是没规范好,不仅影响发展,还可能损害咱村民的利益。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门对合并流程作了严格规定,给大家吃下“定心丸”。

村里要合并?这些流程你得清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的,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的,应当由各自的成员大会形成决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获得批准合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这些规定,每一条都实实在在关乎咱农民的权益。清产核资、编制清单,就是为了把村里的“家底”算清楚,避免集体资产流失;由成员大会决定合并,就是让咱村民能当家作主,充分表达意见;而及时通知债权人,既保障了债主的权益,也能避免合并后债务纠纷。

以后要是遇到村里谈合并,大伙一定要积极参与成员大会,把流程看仔细、把政策弄明白。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只有按法规要求把每个环节做到位,村集体经济才能合并得顺利,咱们的日子也才能越过越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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