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钱被挪用?农民兄弟别慌,法院能帮咱讨公道!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10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咱广大村民的利益紧密相连。从土地承包到集体收益分配,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但在实际生活里,有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侵害,那该怎么办呢?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来告诉大家。

集体钱被挪用?农民兄弟别慌,法院能帮咱讨公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给出了解决办法:对于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资产等诸多重要财产,这些是农村发展的根基。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发现,个别企业或个人可能出于私利,非法侵占集体土地、挪用集体资金,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能维权无门,不知如何是好。现在有了这条法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便能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起诉侵权方。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跟大家明确一下,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返还非法侵占的财产,赔偿造成的损失,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维护,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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