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要点速看!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19

土地是农民的根本,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总结了几个法律要点,关乎咱们农民的切身利益,需重点掌握!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要点速看!

一、土地流转:自愿有偿,受法律保护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需遵循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流转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租金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承包地收回:非法定情形不得随意收回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村委会)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除法定调整情形(如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任何人无权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使。

三、妇女土地权益:法律严禁差别对待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妇女在土地承包中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出嫁、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妇女的土地承包权,村规民约与法律冲突的内容无效。

四、土地占用:任何占用均需合理补偿

依据《土地管理法》,即使临时占用土地(如架设电线杆),用地单位也需与承包方协商一致,支付青苗补偿费及土地占用费。不得因占用面积小而免除补偿义务。

五、征地补偿:明确归属,严禁截留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应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安置,土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户,村委会不得擅自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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