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抽检不再“任性”:科学制度保障百姓饮食健康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25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饮食健康,如何让监管既高效又公平?靠的是科学的制度设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就围绕监督抽查机制,作出了重要规范,为农产品质量监管注入新动能。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农产品抽检不再“任性”:科学制度保障百姓饮食健康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按照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得另行重复抽查。

“随机抽查”机制,就像给监管工作装上了“公平秤”。以往,抽检对象可能存在“选择性”,而随机抽取被检对象和抽检人员,杜绝了人为干预,让每一家生产经营主体都面临平等的抽检机会,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而禁止重复抽查同批次农产品,更是一大亮点。试想,如果同一批上市的蔬菜,被上下级部门反复抽检,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还会影响农产品正常流通。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想说,这项规定有效避免了监管资源的浪费,让基层部门能把精力集中在更多样、更广泛的农产品品类上。通过这样科学的制度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精准、更高效,也让百姓吃得更安心、更放心。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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