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设立大会:定章程、选领导,开启致富路!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7-14

当农民朋友们准备携手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时,一个关键的环节不容忽视 —— 设立大会。它就像合作社的 “诞生仪式”,承载着众人的期待与未来发展的方向。那么,设立大会究竟要做些什么?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给大家讲一下。

合作社设立大会:定章程、选领导,开启致富路!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设立大会的第一项重任,便是通过合作社章程。章程是合作社运行的 “根本大法”,从成员的权利义务、生产经营规则,到收益分配方式,都需要在章程中明确。只有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确保章程体现大家的共同意愿,成为日后行事的准则。

选举 “当家人” 也是设立大会的核心任务。理事长、理事是合作社的管理者,负责日常运营;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则承担监督职责,防止权力滥用。众人通过民主选举,将信任交付给有能力、有担当的人,为合作社的长远发展筑牢管理根基。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强调一下,审议其他重大事项赋予了设立大会统筹全局的权力,无论是启动重要项目,还是制定发展规划,都能在会上充分讨论,凝聚共识。设立大会就像合作社的 “起跑线”,开好这场会,合作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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