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也能入合作社!土地、农机、技术当“股金”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7-14

在筹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时,资金和资源不足往往是“拦路虎”。不少人发愁:手头没有足够现金,还能不能参与合作社?其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早已给出灵活方案,让大家可以“各显神通”,盘活资源加入合作社。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没钱也能入合作社!土地、农机、技术当“股金”

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出资方式的多元化,大大降低了合作社的准入门槛。手头宽裕的成员可以直接用货币出资,解决合作社启动资金问题;拥有闲置农机、厂房等实物的成员,能将这些资产作价入股,提高资源利用率。在农业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掌握种植养殖新技术、拥有农产品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成员,也能用知识“入股”,为合作社注入创新活力。

对于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也能转化为出资资本。例如,将自家承包地的经营权作价投入合作社,既能参与规模化种植,还能按股分红。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提醒,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财产不能用于出资,这是保障合作社规范运营的底线。这种丰富的出资方式,让农民手中的“沉睡资源”活起来,也让合作社能汇聚各方力量,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诚聘三农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jpg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三农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