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一村霸被“扫” 村民送锦旗感谢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11

  近日,原平市楼板寨乡西庄村的村民为忻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的法官送来了锦旗。

  今年3月2日,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由中院刑一团队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19日,被告人赵某酒后无故在原平市楼板寨乡西庄村自家巷子口持刀捅刺被害人张某右臂及额头,后又持刀前往同村村民王某俊家中滋事,因王某俊不在家而离开,后到被害人王某青所开的小卖铺中无故谩骂被害人,并在小卖铺外持刀将王某青头部刺伤。恰逢被害人吕某骑电动车路过,被告人将吕某扑倒并持刀捅刺其胸部,致吕某死亡。经法医检验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王某青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吕某系主要血管破裂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件审理期间,原平市楼板寨乡西庄村的村民联名签字纳印,形成书面材料向法院反映被告人赵某的“村霸”恶行,集体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本案11名证人和2名被害人中,有7人在证言和陈述中反映被告人赵某平日在村里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是典型的“村霸”。被告人赵某曾因犯强奸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三次获刑,刑满释放后变本加厉。村民们大多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深受其害。

  合议庭本着公正、高效、审慎的原则办理本案,依法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2018年5月10日对被告人赵某作出一审死刑判决。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法官还体现了人性化司法的一面。当了解到被害人吕某去世后留下还在上学的幼子和贫困、疾病缠身的父母这一情况,法官主动和被害人家属共商解决今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按照有关政策积极和民政、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及早谋划司法救助。被害人王某青因受刺激产生了心理疾病,法官多次向被害人做心理疏导工作,努力帮助被害人从恐惧的阴影中走出来。

  前来法院送锦旗的村民说:“现在村里可安宁了,我们都不害怕了,全村上下都高兴。”村民送来锦旗表达了内心的喜悦和感谢,该案的公正审理也印证了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保护人民”的坚定决心和信心。采访中,忻州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法院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部署,持续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给群众一个风清气正、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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