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发生纠纷怎么办?找谁调解?由哪些部门负责?(附案例分析)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28

  在农村,修建新房本是一件喜事,但难免都会遇到各种纠纷,比如,多占邻居家一寸土地,多占了一寸公共道路等,那农村建房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呢?找谁调解?由哪个部门负责?

  

  案例分析:

  小郑叔叔在四十年前农转非迁走了户口到城里居住,现在有几套高级住宅和门面房,现却回到老家和小郑父亲争老家的破败不堪的农村宅基地,说以前的宅基地也有他们的一份。当时的宅基地为整个一大家族的,他们都住在我父亲盖的房子里。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所以小郑叔叔已经不属于农村村民,也不属于你们集体组织成员,无权要求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都必须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就是公民对房屋使用的权利。

  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只能有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菊不能够得到继承,如果你继承了这间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发生了变化,随着房屋的转移就给新的所有人,这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的,而不是继承的最后结果。这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被继承,只能是因为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我们身边要是发生了房屋纠纷等相关问题,不能盲目的寻找,可以到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清,也可以到农村的乡政府调解。如果还是不能调解那么也就只能在法庭了解决了。官司通常意义上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为了解决某一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也就是所谓打官司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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