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广西第二批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 每户补助2.65万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11

  9月5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发布《2018-2019年广西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表示按计划,我区力争年底前剩余4类重点对象6394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6800户)危房改造全部开工,明年6月底前全面竣工。

  

  建档立卡贫困户获2.65万元/户

  根据《方案》,此次广西针对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总投资38.37亿元,实施 63945户危房改造。其中,南宁市315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653户)。

  经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1000元,按每户建房60平方米计算,户均投资6万元。我区将通过争取国家支持一点,自治区本级补助一点,市县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自治区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65万元/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1.5万元/户。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按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3人以上家庭不超过80平方米/户

  农危房改造,按什么标准建设?据介绍,原则上,全区各地将对C级危房采取维修加固形式进行改造。拆除重建或易地新建的,将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建好新房拆除旧房。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为新建的,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人均13平方米;分散供养五保户不超过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及以下的农户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4人及以上的农户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无自筹能力由财政全额补助的农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为5%。

  各市、县可根据当地民族习俗、气候特点等实际,细化面积标准,但需防止出现因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贫困加剧的现象。

  为了让困难群众早日搬进新家,《方案》明确,列入本批农危房改造的项目,今年底前全面开工,2019年5月底前竣工,2019年6月至8月进行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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