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风栉雨 与农村改革发展同行 ——记《农村财务会计》一路走过的60年 -中国农村网
1958年,在热火朝天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农村财务会计》的前身《农业社会计》诞生了。自此,这本浸润着泥土芳香的小刊物,与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同行,风雨兼程走过了一甲子。
60年,484期,书写了时代变迁,记录了改革足音,传递了政策精神,普及了财会知识。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到人民公社,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财务会计》不仅记载展示了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还为农村培养造就了大批财会管理人才,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一次停刊、三易刊名,曾经80万册的印数巅峰历史和成就的背后,倾注了一代代农财人的心血和汗水,凝结了几代采编人员的奉献和坚守。风劲帆满海天阔,同舟共济再出发。奋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行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春风里,《农村财务会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阵地、创新进取,努力谱写新篇章。
挺立时代潮头
开辟农财工作宣传阵地
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在经历互助组、初级社后,合作化程度越来越高,到1956年全面步入高级社阶段,广大农民将土地、牲畜、农具等财产入社,实行集体所有、集体劳动、按劳分配。随着集体核算分配的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加强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然而,当时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连简单的流水账都难以应付,财务管理更无从谈起。
为解决这一难题,当时的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国家农业部组织相关人员,分层次编写了农业合作社会计教材,介绍会计业务基本知识和会计实务应用及处理方法,对农业社会计工作建设、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教材读本的覆盖面毕竟有限,仅仅靠教材难以及时传达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更无法常年承担起辅导农村财务会计人员提高基本业务技能、交流理财经验、探讨新理论新方法的重任。为此,1957年10月10日,农业部党组向中央宣传部报送了《关于中国农报办农业社会计增刊的请示》,希望自1958年元月份起,创办中国农报农业社会计增刊。这个《请示》很快于当年10月19日得到了中央宣传部同意创办的批复。
1958年1月,《农业社会计》正式创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为创刊号撰写的发刊词中指出:《农业社会计》的任务,就是帮助各级领导同志,集中、传播为群众所创造出来的先进经验,以便推动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前进。由此,广大乡村财会工作人员,有了属于自己的宣传交流阵地。
根据邓老的指示,刊物以农业社会计、会计辅导员及各级主管农业社会计工作的干部为主要读者对象,每月刊行一期,每期约4万字左右,32开本,由农业部合作事务管理局负责编辑,农业杂志社负责出版发行工作。
由于刊物定位精准,内容实用,每期既有中央重要政策精神的宣传解读,又有各地农业社财会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同时还注重针对工作的热点难点,及时为读者答疑释惑,很快就受到了各地农业社主管领导和会计们的欢迎认可。印数从创刊号时的16万册,到当年第9期迅速增至44万册。
1958年后,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陆续建立,为适应当时工作的需要,《农业社会计》自1959年1月起改刊名为《公社会计》。其宣传内容以介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财会业务技术为主。然而三年困难时期,《公社会计》于1960年第7期出版后停刊,至此,共出版发行了31期。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帷幕。以此为伟大转折,一场波澜壮阔的历史变革犹如燎原烈火在全国大地迅即蔓延开来。经当时的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公社会计》于1979年7月恢复出版发行,并更名为《公社财务》,暂定为双月刊,时任农业部部长霍士廉为复刊后的第一期撰写了题为《整顿提高人民公社财务管理 加速农业发展》的复刊词。复刊后的《公社财务》首期印数近7万册,双月出版发行至1980年12月第6期,1981年1月起恢复为月刊,当期发行量达30余万册。
随着农村基层组织政社分离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农村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变化。为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公社财务》自1983年第7期起,更名为《农村财务会计》,并一直延用至今。
2008年,因主办单位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经农业部党组研究,决定自2009年第1期起,《农村财务会计》交由中国农村杂志社主办,办刊宗旨、办刊定位保持不变。10年来,刊物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跟农村改革发展形势,紧扣农村财务管理需求,紧抓经验交流和案例解析,获得了长足发展。2017年,顺应媒体融合发展的需要,《农村财务会计》开通了中国农村财务会计微信公众号,多种方式相互推动,传播效率大大提升,影响力更与日俱增。
牢记使命担当
为农村改革发展鼓与呼
作为国家农业部门主管的期刊,《农村财务会计》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农村财会工作要求,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为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1958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农村创建人民公社。当年第10期《农业社会计》及时刊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将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传达给全国各地,之后就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下账目如何设置、账务如何核算、收益如何分配、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广泛深入探讨。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范畴、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复刊后刊物围绕整顿社队财务、完善生产责任制、搞好承包合同管理、管好用活集体资金、加强乡村合作企业的监督和服务等,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报道。
据刊物原主编师高康回忆,1982年,农业部制定了《农业生产队财务管理制度》,紧接着在当年8月13日,农牧渔业部(即原农业部)、财政部和中国农业银行又联合颁布了《农业社队会计制度》,这两个制度是自我国农业合作化以来,以比较完整的制度形式下达的指导农业社队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文件,是加强农业社队财会制度建设、做好财会工作的基本遵循。为帮助各地深入领会政策要求,《公社财务》及时约请了一些高校老师和地方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撰写了系列辅导文章,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进行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指导各地学习贯彻好新制度,搞好基层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构成、运作模式、分配机制等出现了诸多变化,资产规模也日渐增多;同时,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渐次涌现,使得农村财会工作业务不断拓展。《农村财务会计》紧紧围绕中央和国家主管部门的政策部署,紧跟农村改革发展步伐,不断创新办刊思路,积极拓宽宣传范围,切实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财会工作。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作为村级财务管理的有效模式之一,是新世纪以来基层摸索总结出的好经验,得到了国家业务主管部门肯定,在全国予以推广。《农村财务会计》除及时刊发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外,多期以本刊评论员文章配发卷首,并介绍了大量地方的鲜活实践,如《会计委托代理要规范有序》《加强指导 强化监督 不断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委托代理资金的管理和核算》《八个好做实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等,为基层提供了工作遵循和参考样本。
伴随着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如何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怎样搞好合作社会计核算和盈余分配成了一个现实问题。2007年底,财政部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为帮助各地合作社辅导员和合作社理事长、财务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制度要领,《农村财务会计》2008年迅即开辟了专题讲座专栏,对合作社账务处理及会计核算知识进行系列讲解。近些年,刊物一直将合作社财务管理作为宣传重点,设置合作社栏目,就农民合作社成员账户管理、股权量化、固定资产投资、社员交易、科目设置、盈余分配等开展业务探讨及实例详解,指导各地规范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中央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农村财务会计》相继刊发多篇评论员文章进行传达解读,帮助读者深刻理解政策精神、落实中央工作部署。同时,通过集体三资会计实务工作探讨等栏目,加强地方清产核资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尤其是针对社区股份合作社税收、股权设置和股份分红等问题,组织记者深入调查报道,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围绕改革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切实加强舆论引导,是刊物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农村财务会计》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舆论导向,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注重宣传策划,积极撰稿组稿,及时回应,主动发声,凝聚群众思想共识,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20世纪80年代初期,当农民对包产到户拍手叫好,而左的框框对此加以种种束缚时,《农村财务会计》旗帜鲜明地刊登了《来自安徽滁县地区的好消息》,对包产到户予以热情赞扬。当包产到户普遍推开,乡村财务会计工作一时跟不上形势之时,刊物充分发掘各地基层干部大胆改革乡村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新鲜经验,进行宣传交流。
改革开放前,受极左路线的影响,一些地方的农业生产长期存在着生产不计成本、投资不问效益,投资大、成本高,低效益、低分配,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农民群众迫切要求进行经济核算。但是,如何加强经济核算?农产品能否搞成本核算?在经济学界、经营管理部门都存在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对此,《农村财务会计》连续多期在问题讨论栏目中就要不要搞成本核算怎样搞好成本核算发起了大讨论,通过介绍地方经验、工作思考等,在交锋中真理愈辩愈明,地方工作思路越理越清晰。
村级财务管理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关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历来为群众关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为构筑农村财务管理的防火墙,基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有效手段,涌现出委托代理、会计委派、村财自管等多种模式,何种模式更科学更合理?业界因此掀起了一场争论,甚至激起了一些质疑诘责。为澄清谬误,平息纷争,编辑部快速回应,约请业务主管部门的权威人士发表言论,引导工作开展,并组织记者深入调研,果断明确地表明立场,占领舆论高地:村财怎么管,百姓说了算,要以农民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检验工作的唯一标准;管理村级财务,不论采取何种模式,都可能利害相伴,须在现实中权衡利弊取舍,趋利避害,边探索边实践边完善。
与时代同行,与改革同步,与农村财会人员同呼吸共命运,正是《农村财务会计》60年来积极履职尽责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长,字里行间,笔端纸上,《农村财务会计》义不容辞地践行着自己的使命担当,为推动我国农村改革事业坚定前行树起了旗帜,为基层贯彻落实改革举措指明了方向。
60年执著坚守
培养造就大批骨干人员
筚路蓝缕,薪火相传。从刊物诞生的那天起,历任采编人员都时刻将农经政策顾问、财会工作指南的办刊宗旨,谨记于心,笃见于行,未敢言忘。60年来,这本朴实无华的小刊物,在助力农村改革发展的同时,还为我国培养和造就了大批乡村财会人员,成为充实农村财会事业人才库的有益补充。
在行业教材匮乏、会计人员稀缺的年代,《农村财务会计》是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者入门及培训的必备教材。1988年,财政部颁布了《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后,山东读者花照顺所在的潍坊市为了抓好贯彻落实,决定编写《农村会计》一书,正是在《农村财务会计》的指导下,得以圆满完成。随后,在潍坊每年组织的大规模会计轮训工作中,花照顺作为主讲老师,将《农村财务会计》作为教材,结合授课内容,为县乡培训了大批财会人员。
高中毕业后,只有几个月商业会计培训经历的甘肃读者张辉被村里聘为会计,然而,时间越长,他越感觉自己那点培训得来的知识很难应对,常常顾此失彼。1992年底,在邻村村委会看到《农村财务会计》后,张辉说自己找到了知音。
60年间,在刊物的指导帮助下,大批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迅速成长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力量。甘肃读者孟玉智,22年中从一名学子成长为单位业务骨干,再由一名业务骨干逐渐成长为单位担当挑责的负责人,他说,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村财务会计》。
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湖北读者姜息元与姜少勇,父子两人与《农村财务会计》的情缘已延续两代。父亲姜息元在农经站线奋战了41年,靠刻苦钻研,自学成才,先后担任过公社会计辅导站站长、经营管理站站长、县委农村工作部经管科长、农财局副局长、高级农经师,其中,《农村财务会计》功不可没。1987年,儿子姜少勇子承父业,在父亲的影响下,接触并爱上了这本刊物。姜少勇感慨地说:感谢《农村财务会计》,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并改变了我和父亲的一生。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如今,刊物已成为基层财会人员公认的良师益友,不管是刚入行不久的新兵,还是走上管理岗位的干部,几乎人人都看过她、用过她,读者们还给她起了个昵称:小刊(相对于面向全国农经系统的另一大开本期刊《农村经营管理》而言)。刊物之所以能够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可、关爱和信赖,与其坚持多年的办刊特色突出政策性、知识性、实用性,是分不开的。
《农村财务会计》在宣传农村政策等方面,给我们上了一课又一课。湖北读者张振民、徐思举道出了许多读者的心声。60年来,《农村财务会计》针对各个时期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农村财会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不遗余力地将党的各项农村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及时传达到基层一线和千家万户,为推动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各地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了广大读者离不开的政策顾问工作指南。
结合工作实际,传授丰富的财会知识,刊物一以贯之的坚守和奉献,让许多农村财会人员深感受益匪浅。问题讨论工作研究会计园地乡镇企业编读往来账务实例专题讲座合作社等刊物打造的几个品牌栏目,以其较强的知识性实用性,赢得了读者的交口称赞:小刊与工作最贴近最实用,所有的栏目都适用于乡下会计人。而更让他们称道的是,刊物善于将枯燥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讲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基层财会人员不再有看书看皮的感觉,而是真正能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并且愿意看、喜欢看。
读者的深情厚爱是丰厚的回报,而业界的盛誉好评更是价值的体现。1993年5月,《农村财务会计》被北京大学图书馆等全国40多家高校联合评定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与此同时,刊物的发行量也由上世纪80年代末期的五六十万册上升到90年代初期的80万册。2008年4月,在井冈山召开的全国农村报刊出版工作座谈会上,《农村财务会计》因长期以来坚持服务基层的影响力得到了大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路走来,《农村财务会计》获得了多位中央及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内权威专家的关心和褒奖。邓子恢、陈俊生等国家领导人,杜润生、霍士廉、何康、刘中一、刘江、刘瑞龙、李友九、张佑才、万宝瑞、刘成果、范小建、危朝安、陈晓华等农口及财政部门领导,杨纪琬、阎达五等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曾先后为刊物亲笔题词、发来贺信。2008年,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农村财务会计》创刊50周年贺信中指出: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财务会计》担负起了大力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培训辅导农村财务会计人员、向农民传授文化知识的重任,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了重要贡献。
芳华绽放一甲子,岁月峥嵘六十年。时光可追忆,未来更可期。60年的坚守,不是终点。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号角声声的改革春天里,我们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担当的使命更加艰巨,站在60年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砥砺前行,不负新时代,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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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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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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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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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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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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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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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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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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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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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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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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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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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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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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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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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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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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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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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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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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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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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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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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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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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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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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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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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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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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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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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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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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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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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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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