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法院审理今年以来首起涉恶案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15

  

  

  中国基层网11月12日福建电(通讯员 陈公照 王腾宇)“ 德化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敲响,11月12日上午,福建省德化县今年以来首起涉恶案件在德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德化法院院长苏益铮担任该案审判长,德化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声典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审理过程通知了泉州市丰泽区司法局、德化县司法局部分工作人员到场旁听,近40名被告人家属也前来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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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林某杜、陈某梽、李某昆、温某锋、邓某章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德化县龙浔镇高阳村、宝美街高士达“百度酒吧”楼下、南门“荷塘夜色”KTV包厢内等地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杜、陈某梽、李某昆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温某锋、邓某章犯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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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议庭

  此前,合议庭已经委托德化县司法局对该案各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工作生活状况、为人处世和其行为对所在社区的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庭前调查,以更好地量刑,做到罪刑相适应。同时,11月7日,合议庭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解决了影响案件审判的程序性事项。在当日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高效有序开展。最后,合议庭决定于11月13日下午对该案进行宣判。

  该起案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德化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涉恶案件。该案的审理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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