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保局开展“2017年秋冬季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1

  为进一步改善全市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包头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4-2017)》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六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近日,包头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包头市2017年秋冬季环境执法大检查”行动。

  为确保大检查扎实顺利开展,包头市环保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考核工作。

  此次行动分9个轮次、安排7个现场检查组,采取有序轮查、随机轮查的方式,对10个旗县区的八项重点内容进行全面督查、检查:一是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检查。针对《2017年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开展情况,全面掌握全市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现状和各类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检查。二是工业企业小锅炉淘汰、改造情况。按照各地区小锅炉淘汰、改造清单进行核查,检查是否存在清单外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三是生活服务业燃煤设施整治情况。对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活服务业燃煤设施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四是重点工业企业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信息公开等情况及是否涉嫌在线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五是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检查工业企业(含供热企事业单位)散状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采选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等治理情况。对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清单,逐一现场检查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按照各地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清单,进行逐项核对,并检查是否存在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及是否存在“散乱污”企业或集群“死灰复燃”情况。七是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采暖期前,按照《包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提前对各地区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区“限产”、“关停”、“重点驻厂监管”企业的落实情况。八是其他涉气污染整治情况。除上述七项检查重点内容外,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问题及整治情况。

  包头市环保局将通过秋冬季环境执法大检查,实现实战练兵的目的,切实传到压力,压实责任,采取更加严厉的执法手段,打好秋冬季环境执法攻坚战,全面推进全市秋冬季大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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