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就乡村治理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农业农村部定于2019年6月5日(周三)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治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宁启文: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乡村治理的有关情况。今天很高兴给大家邀请到了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先生,副司长赵铁桥先生,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书平先生,安徽省天长市委书记邓继敢先生。请他们为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下面首先请张天佐司长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张天佐: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发挥农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因地制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涌现出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
张天佐:
这些经验做法,是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探索,基层干部群众大胆创新的成果,值得充分肯定,应该深入总结。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我们面向各省(区、市)广泛征集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对地方上报的案例精益求精,择优选出了北京市顺义区“‘村规民约’推进协同治理”、天津市宝坻区“深化基层民主协商制度”、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红白喜事规范管理”等20个全国典型案例,并以中央农办秘书局、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的名义专门下发了推介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借鉴典型经验做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这个通知我们今天已经印发了给了大家,鉴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宣读了。
这些案例既有市、县层面开展的创新,也有村、镇层面的探索实践,有效解决了乡村治理面临的一些难点、痛点、堵点的问题,在加强基层党建、完善治理体制、健全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能力等方面积累了经验,闯出了路子,提供了样板,体现了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借鉴性。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央对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作出明确部署,各地关于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将不断丰富,典型经验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我们将继续研究和总结各地的典型做法,成熟一批、推介一批。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宁启文:
感谢张天佐司长,下面请媒体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这次发布的全国20个典型案例是否是乡村治理方面首次发布的典型案例?请问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做此发布?要解决当前哪些问题?谢谢。
张天佐:
这次乡村治理案例是我们首次发布,我刚才也说到,今后成熟一批、发布一批。典型引领是推进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法,乡村治理工作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明确要求,这几年各地都在探索,我们想通过典型案例的推介引导全国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乎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城乡利益格局正在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还在深刻变动,农民的思想观念也在深刻变化,我国乡村治理体系总体上还比较薄弱,治理的方式也好、手段也好,都还不能有效地适应我们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特别是一些地方农村的基层党组织还存在着软弱涣散、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不够强,一些不良风气还比较盛行,这都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的创新、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安排,因地制宜地探索乡村治理的方法和路径,涌现出了一批实用性、操作性、可借鉴性比较强的鲜活案例。这次发布的20个案例,就是这些探索的典型代表。这批典型案例有的是地方积累多年的成熟经验,也有的是地方在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过程中新的探索,各有特点。我们培育和选树这批乡村治理的典型案例,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其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鼓励各地深入地研究乡村治理的规律,探索乡村治理的路径和方法,进一步促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当然,乡村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各地历史沿袭、经济发展,包括文化礼俗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面对复杂多样的乡村治理环境,各地应该从实际出发,在吸收借鉴典型经验的基础上,能够因地制宜地创新适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和提高乡村治理能力。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刚才介绍了乡村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环境非常复杂,涉及面比较广,各地的探索也是多种多样的,这次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有什么样具体的特点?麻烦做一下具体介绍。谢谢。
赵铁桥:
我们这次正式推出的这20个案例各有特点,各有不同、各有侧重,是从全国各地选送的100多个案例中精选出来的典型。总体来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探索形式多样的治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分成四个类型:第一类案例,注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比如广东佛山南海区、湖北大冶市、陕西汉阴县、福建泉州罗溪镇、四川成都战旗村等。第二类案例,侧重于发挥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探索“三治”结合的有效途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比如浙江桐乡市、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广东惠州市、北京顺义区、天津宝坻区等。第三类案例,主要是通过完善基层议事协商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积分考评、规范管理村级事务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比如浙江象山县、湖北秭归县、上海宝山区、湖南新化县油溪桥村、上海金山区等。第四类案例,基本聚焦于宅基地改革,村级权力监管、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天价彩礼和殡葬陋习等突出问题,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升乡村治理效果。比如江西鹰潭余江区、浙江宁海县、安徽天长市、河北邯郸肥乡区、山东沂水县等。我就先简要介绍这些,详细情况我们已经汇编成册,发给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可以进一步地研究挖掘。谢谢。
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全媒体记者:
请问李书平区长,我们在农村采访时发现一些地区天价彩礼、人情比附、婚丧事大操大办等不良风气蔓延,已经成为农民群众的一大烦心事,请问李区长,肥乡是如何管住这些不良风气的,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谢谢。
李书平:
2017年以来,肥乡区把移风易俗作为树立文明乡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坚持综合施策、协调推进,探索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治理路径。一是成立了区、乡、村三级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三级书记任组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全力推动落实。全区9个乡镇、265个行政村的9.88万户家庭共签订承诺书14.5万份,实现了全覆盖。二是265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了红白事操办标准,对红白事的席面规模、用车数量、办理天数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举办了百对新人集体婚礼等一系列活动,示范引领效应持续显现。三是区、乡、村三级妇联组织建立了义务红娘队380支,每个村都有3-5名义务红娘,吸纳了1000多名优秀妇女参与志愿服务。四是出台了“移风易俗好家庭”成员免费体检等六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效应。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采取取消评选星级文明户资格等五项约束措施。五是由区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民政局等5个部门组成了巡查组,开展常态巡查,发现违规办理的公开处置、全区曝光。经过治理,肥乡区红白事大操大办和天价彩礼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民红白事操办支出大幅度下降,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婚事新办和丧事简办已经成为新习俗、新风尚。谢谢。
新华社记者:
现在在农村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小官巨贪“苍蝇式”腐败的问题,对此基层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请问邓书记,你们是如何对权力进行规范,避免这种小微式权力任性的?
邓继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天长市地处安徽省的东部,是滁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这些年以来在乡村振兴、在农村社区综合治理试验区建设以及农村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们对农村小微权力的清单式管理,加强了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管,把小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我们的主要做法有几项:
第一方面,抓好制度化建设。从2015年开始,我们就在下辖的一个镇开展了小微权力清单管理的试点,对村里老百姓所关注的“三资”管理和保障救助等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按照“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公共服务、组织人事、三务公开进行分类,形成小微权力清单目录。从2016年开始,我们在全市推行了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构建防治“小微腐败”监督制约机制。从2017年开始,我们又推行了“清单+积分”管理模式,修订完善了26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分别制定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村里的其他副职干部三类责任清单和10项负面清单,让村干部知道自己究竟有哪些权力、怎么样运行这些权力。
第二方面,推行积分制管理。对于村干部个人履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我们进行量化评分,每个季度对村干部的日常工作开展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量,实行了执纪问责扣分制,最终所得积分与村干部薪酬待遇和绩效进行挂钩,这样就有效地做到了奖勤罚懒,也形成了村干部收入的绩效差,调动了村干部履职尽责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方面,开展了常态化的监督。市委建立落实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书三单四报告”制度,推行了村(社区)巡查全覆盖、主动查找我们在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以查促改。同时建立了村务监督制度,2018年我们结合村“两委”和社区的换届,在全市174个村(社区)都配齐了纪检委员,这些纪检委员也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村级事务办理实行了全程监督、监控和把握。
中国城乡金融报记者:
请问张司长,现在注意到当前在我国一些地区农村的“空心化”现象比较突出,我们农业农村部在推进农村“空心化”村的乡村治理方面有没有一些举措?在实践中有没有一些成效和一些好的经验?另外,您怎么看待当前驻村书记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谢谢。
张天佐: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这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有一些村人口逐步减少,甚至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对于“空心化”的乡村治理,确实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首先按照国家乡村振兴规划的部署和要求,从国家层面、从各级政府层面对我们村庄的布局要做一个合理的规划。国家五年乡村振兴规划中,对村庄布局分成了四类,其中有一类就是逐步消亡的“空心村”,对于这一类的村庄,我们今后在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一些社会管理方面要顺应这种形势发展的要求,逐步按照推进人口转移消亡的路径来开展工作。
当然这个过程很长,不可能是一日之功,在推进的过程中,“空心村”的管理依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从我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在实践中也探索出很多好的办法,大体有几类。第一,作为一个“空心化”比较严重的村,它的组织建设还是必须要加强的,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包括农村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建设需要继续加强。既然这个村还有人口居住,还有群体在那个地方生产生活,就需要社会管理。所以组织体系建设在消亡之前是不能削弱的,还要加强。第二,探索网格化的管理方式。党员、村干部要按照分工分片地联系群众和农户,尽量把每户农民都纳入到一个网格化管理的区域里。农民有什么诉求,我们基层的组织能够随时掌握;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随时帮着解决;农村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发现和处置。第三,对于这一类的“空心村”庄,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在这个过程中,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对村庄原有的区域,宜垦则垦、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进行复垦、还绿、还草,把这些区域科学有效地利用起来。
这位记者问的第二个问题,是怎么看待驻村第一书记。我做过一些调研,我认为,驻村第一书记的制度是非常好的一个制度安排,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密切联系农民群众,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农村与县乡政府的联络沟通。在实践中我看到很多驻村第一书记进入农村以后,很快融入到农村的氛围中,和当地农民群众打成一片,帮助基层出谋划策,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方面都作出了很多、很有成效的工作。所以,我认为选派第一书记,特别是向薄弱村选派第一书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应该继续坚持下去。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近年来,各地有很多关于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也有很多好的做法,包括像刚才部里公布的20个典型案例,请问下一步会有哪些措施进一步发挥这些案例的积极作用?谢谢。
张天佐:
这些案例都是我们基层鲜活生动的实践,我们要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下一步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印发通知,推荐到各地,鼓励大家积极学习和借鉴,同时还要把它纳入各级乡村治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报道,形成宣传学习的热烈氛围。尤其是针对基层一线干部进行深入采访。今天的发布会,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安徽省天长市的领导同志也来了,记者朋友们会后可以直接进行采访,获取第一手经验。20个案例的汇编本已经印发给大家,大家有兴趣可以到实地进行采访。三是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深入的解剖,深入研究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总结基本的规律和方法。
这里是我们公布的第一批案例,今后我们要继续研究和总结各地的典型做法,不断地推出更多的案例,供各地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借鉴、学习,打造治理有效的金字招牌。谢谢。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记者:
近年来各地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请问如何理解“三治”,“三治”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谢谢。
张天佐: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我认为,这是中央在总结基层探索的基础上,对加强乡村治理的新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是一个整体。自治是基础,在基层的社会治理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加强自治,有利于解决社会治理的主体和组织形式等问题,鼓励把群众自己办的事交给群众,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法治是根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保障性作用。法治所具有的公开性、明确性、平等性、强制性等特征,决定了它在乡村治理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加强法治,有利于解决社会治理的法律依据和法治手段问题,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谋划思路、构筑底线、定纷止争,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德治是前提,在社会治理中具有先导作用。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任何社会的良好运行,都离不开个体成员的道德自律。强化道德教育,有利于提升居民的道德素养、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我对“三治”的一个基本理解。
我认为自治、法治和德治在乡村治理中,尽管其着力点和作用不同,但并非各自为政,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服务于强化乡村治理的总目标。从三者的关系看,自治为法治和德治建设奠定组织基础,法治为自治和德治建设构建制度保障,德治为自治和法治建设提供价值支撑。我们要通过深化自治、强化法治、实化德治,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谢谢大家。
宁启文: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媒体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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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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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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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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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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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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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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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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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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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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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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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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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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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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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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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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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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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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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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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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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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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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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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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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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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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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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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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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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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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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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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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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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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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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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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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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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