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通知(3)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16
  四、强化调查实施 
  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一年一度的乡镇、村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一二三产业融合主体的常规调查,提高报表填报的时效性,提高调查数据的质量和水平。在做好常规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要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重大问题专题调研。 
  省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及时布置、督促调查、组织实施,做好调查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定期检查、指导观察户做好记账,做好汇总和数据录入上报工作。村级辅助调查员要辅导、帮助观察户做好记账工作,提高记账水平和数据质量。县级调查员和村级辅助调查员要收集上报典型案例,及时反映苗头性和突发性问题。 
  省级和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扎实做好调查村、调查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样本管理工作。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和村级组织要做好调查档案和数据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强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计算机、服务器等硬件设施设备,开发应用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和程序,提高信息采集、传输和处理效率。积极开展数据实时直报系统试点,实现数据采集实时上报、数据问题实时反馈,进一步提高农村固定观察点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 
  五、提升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各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创新数据质量核查机制,健全数据质量反馈机制,把数据质量作为考核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的主要依据。要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数据管理和维护。强化数据源头质量控制,加强对观察点农户记账的管理工作。各级调查员要积极入户督促、检查和指导记账工作,增强记账工作时效性、持续性。省级和县级农村固定观察点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开展记账农户和村辅助调查员培训指导工作,提升农户记账技能,提高记账数据质量。要加大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记账农户树立“为国记账”的理念,记好账、记准账、记全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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