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24
  农业农村进入新时代,乡村主体发生了新变化,乡村产业出现了新业态,乡村价值展现了新潜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已成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建设的中坚力量。但现实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仍然面临内部规范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整体不高,合作社区域间、产业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带动小农户的功能作用还有很大发挥空间。全省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为目标,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需要提质转型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史的必然选择。回顾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法律颁布实施之前的探索准备阶段、法律颁布实施到法律修订期间的快速增长阶段和法律修订之后的质量提升阶段。湖北省适时提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正是贯彻实施新法具体措施。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实的迫切需求。虽然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小农户,衔接大市场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今年,全省开展了“空壳社”清理行动,下一步要在清理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前不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县市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顺利开展,为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是创新发展、贡献“湖北方案”的积极探索。湖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赋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权能等内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节,都是源于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暂行办法》。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与质量提升方面贡献更多的“湖北智慧”和“湖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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