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赤坎区人民政府关于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及拆迁的通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2-11

  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区政府决定征收(收回)位于325国道北侧24.7036公顷土地,作为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湛江赤坎区人民政府关于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及拆迁的通告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东至遂溪县南新村委会;南至325国道;西至湛江市赤坎区新坡村民委员会桥仔村民小组;北至遂溪县南新村委会。拟征收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街道新坡中村经济合作社、湛江市赤坎区新坡村民委员会桥仔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24.7036公顷(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示意图)。

  二、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

  项目总面积24.7036公顷,其中农用地20.5296公顷(耕地9.4233公顷、园地7.3698公顷、林地3.7365公顷),建设用地4.1564公顷,未利用地0.0176公顷。

  三、拟征收(收回)土地用途

  城镇开发建设用地。

  四、安置途径

  采用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拟征收(收回)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相关权利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北桥街道办事处(地址:赤坎区北桥路37号,联系电话:0759-3093192)办理有关土地权属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的登记和确认手续。

  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农作物,抢种苗果、树木和抢建建(构)筑物等附着物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湛江市赤坎区都市工业园项目示意图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