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规划科学评审精确落地项目库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精准规划  科学评审  精确落地

  项目库建设助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上杭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情况简介

   

  2016年以来,我县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项目建设为依托,突出产业扶贫核心,强化“两不愁三保障”,以资金撬动为突破,发挥资金最大绩效,提升基础设施水平,稳定脱贫质量。通过扶贫项目全力实施,截止2019年底,全县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6822户19088人、50个贫困村和4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实现了脱贫摘帽。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进、精心指导

  按照县承担主体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承担直接责任、各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单位、村“两委”承担具体责任的三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结合上级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关于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录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入库和2019年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县多次召开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项目库建设工作协调会议、乡镇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建库业务培训会议、县级相关单位指导员建库业务培训会议,及时通过研讨会、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扶贫干部的业务能力,切实解决好扶贫干部“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二、规划先行、合理编报

  在编报项目中,坚持扶贫宗旨、聚焦精准、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不可不报、不可乱报,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突出重点、兼顾其他,改善条件、助力脱贫”的要求采集、编报。

  (一)把握编报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聚焦“贫困村、贫困户”,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急需什么就解决什么”、“资源条件能干什么就谋划什么”的要求,精准规划到村项目,在产业项目规划时,要结合当地优势产业,贫困户易接受、可实施、能受益的项目。二是坚持节俭实用原则。规划的项目要做到量力而行,不能贪大求洋,不得规划和建设超标工程、豪华工程、形象工程和盆景工程,不能只为锦上添花之念,必须更为雪中送炭之事,不搞重复建设,既要保证脱贫达标,又要节俭实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坚持精准规范原则。项目规划时要统筹考虑项目投资标准、项目实施程序、项目资金来源等综合因素,不能打埋伏、搞变通,确保项目规划后能规范管理和实施,全面落实审计责任,项目规划、实施、验收、资金拨付严格按规范进行。

  (二)把握编报内容。一是依政策定项目。对教育培训、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方面政策已经非常明确、非常成熟的,按实填报、按需建库,确保政策得到百分之百落实。二是依产业定项目。在编报产业扶贫项目中,注重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尽量避免小而散、高大上的现象,充分考虑品牌效益、聚焦效益和规模效益。一方面,必须因地制宜,寻找各地适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并形成规模发展,走向品牌化、市场化,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发展,让农民放心投入。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合作社纽带作用。以激励性产业扶贫项目的形式,把全乡各村各户同类产业串联起来,打包成一个产业项目,实现统一规划、统一供苗、统一管理、统一销售,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三是依需求定项目。根据各乡镇、各村产业发展现状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突出抓好水、电、路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文化、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摸底建库工作。

  (三)把握编报程序。严格执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编报机制和项目入库前“三公示一公告”要求,先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由小组长按照贫困户产业意愿和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提出建议,由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对所有项目进行逐个分析甄别,提出初步意见,再由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进行商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最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公开,上报乡镇扶贫办汇总、分类、打包。乡镇人民政府召集扶贫、交通、水利等部门人员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概况进行审核,公示后上报县脱贫办。

  三、突出重点、科学评审

  一是市场评估。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性产业项目,这些都属于经营主体带动和贫困户自力更生脱贫项目,主要依靠市场评估来确定可行性,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机制进行规范。二是部门自审。县脱贫办在收到乡镇申报的项目后,根据项目类型进行分类,分送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并根据《上杭县脱贫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直相关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任务及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优先安排实施脱贫攻坚项目。三是专项评审。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民生项目,则由县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专门研究讨论,或召开指挥部成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

  四、健全机制,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每年第四季度,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已实施完成的项目和因政策原因等无法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出库,新入库项目按原申报程序补充入库,并及时录入项目管理系统。二是建立项目三级监管机制。县脱贫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对实施项目情况进行就近就地监督,项目所在村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管。三是建立项目验收和运营管护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项目主管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其中到户扶贫项目验收报告必须经受益贫困户签字确认。项目验收后依据有关规定,划分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建立运营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四是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力量对资金投入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

  通过扶贫项目库建设,我县脱贫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特色种养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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