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新农办法〔2019〕87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属各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工作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责任制实施方案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落实自治区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区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的通报》(新依委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推动农业农村厅在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根据厅主要领导批示,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农业农村厅2019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发挥农业法治宣传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巩固法治宣传阵地、创新普法宣传手段、丰富普法活动内容等措施,形成职责明确、任务具体、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拓宽宣传受众面,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行政和农业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延伸渗透到维护稳定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依法行政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普及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厅属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特点和普法责任分工,坚持将法治宣传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开展面向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加强对基层农业农村部门法治宣传的指导,推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普法工作属地责任,强化基层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努力形成上下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责任清单。根据维稳工作需要和厅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由法规处制定农业农村厅普法宣传责任清单(见附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面向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宣传普及涉及自身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法规处每年制定总体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月”、“综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清单中的各牵头单位每年要制定当年的法治宣传计划,明确普法宣传内容、宣传对象、活动方式等,送法规处备案,由法规处监督实施。

  (三)做到依法行政与普法宣传双促进。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适时开展面向基层的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工作贯穿于依法行政全过程,推进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普及。普法责任清单中的内容每年至少要集中宣传一次。宣传活动要形成图片资料或网站宣传截图,以便备查。此外,各驻村工作队、驻村扶贫的第一书记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日常走访和结亲等活动积极开展“送法入户”活动,耐心与群众交流,在交流过程中面对面开展法治宣讲,推动法治进乡村。

  (四)强化社会普法和“以案释法”。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网站、新闻媒体等传播手段,开展公益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要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注重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案例,通过解剖案例的方式,向检查对象和服务对象特别是基层群众进行直观讲解,提高法治宣传实效。

  (五)注重主题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耕备耕等农事季节,通过开展放心农资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制作法治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扩大法治宣传效果。

  (六)加强法治培训。法规处要加强法治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组织法宣在线学习考试、邀请法律专家集中授课、组织法治宣讲、参观法治文化展览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农村厅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使之熟悉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必备的法律法规规章,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工作由厅党组统一领导,法规处具体组织实施。法规处每年要及时研究工作,提前安排部署,及时向厅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日常法治宣传任务,不断提升宣传效果。畜牧兽医局、农机局可参照本方案抓好本部门普法责任的落实。

  2.加强日常管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普法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内部分工,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工作要求将普法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业务领域的具体法治宣传工作由相关行政处室分别牵头负责,涉及的直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协同开展。

  3.严格督导问责。法规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厅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体系,对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成效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停滞不前或拒不履行法治宣传任务的,及时通报厅督查组。

   

   

   

   

   

  附件2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普法宣传责任清单

   

  序号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宣传内容

  宣传对象

  1

  办公室

  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等

  《安全生产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厅干部职工

  2

  法规处

  信息中心

  《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农业法》等

  厅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和农民群众

  3

  政策与改革处

  农经局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

  厅干部职工、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4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农经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业保险条例》等

  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5

  科技教育处

  种子站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等

  执法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土肥站、药检所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执法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7

  种植业和农药管理处

  植保站、土肥站、药检所、农技站、哈检站

  《土壤污染防治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

  执法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检疫对象

  8

  渔业监督处

  信息中心

  《渔业法》《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等

  执法人员、养殖科研单位、养殖企业、养殖户

  9

  种业管理处

  种子站、南繁办

  《种子法》等

  执法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10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信息中心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

  执法人员、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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