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9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 无纸化学法考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关于举行2019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     无纸化学法考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依委办发﹝2019﹞15号)要求,为检验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成效,自治区将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行2019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厅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公职人员。

  二、考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保密法律法规、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和安排部署等。

  三、考试时间 1.正式考试 :2019年12月1日(星期日)10:00至12

  月10日(星期二)22:00。     注:凡是日常学分未达到5000分最低要求的学员(考试期间正常积学分),将不能参加此次年度考试。

  2.补考:2020年1月6日(星期一)10:00至1月10日(星期五)22:00。     注:补考仅限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正式考试的学员和正式考试不及格的学员。

  四、考试方式    1.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电脑或手机APP登陆“法宣在线”进行网络答题。     2.试卷满分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共45题。其中,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     3.学员须在90分钟内答完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时间内,学员有两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     4.试卷分两种语言。使用汉语答题的考生登录汉语界面,选择汉语试卷答题;使用维文答题的考生点击“语言”,登录维文界面,选择维文试卷答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次考试是“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之一,同时将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考试,并且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

  2.全员参加,应考尽考。此次考试是对公职人员阶段性学法成效的检验。日常学法未满5000分、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督促学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少。为方便学员参加考试,正式考试周期为10天,各单位要妥善安排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

  3.严肃纪律,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及时联系法规处。

  联 系 人:萨拉麦提·柯尤木

  联系电话:0991-2855269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