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管理
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机构改革精神,切实履行农业投资管理职能,规范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我局在认真研究《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系统梳理兵团党委、兵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及兵团有关部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了《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兵团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7日
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管理工作
规程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兵团党委赋予兵团农业农村局的农业投资管理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率,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新兵党发〔2016〕)25号)、《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新兵党发〔2019〕)1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印发〈兵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1号)、《关于印发<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兵发〔2019〕)12号)、《关于印发〈兵团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兵办发〔2019〕)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9〕)30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兵团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制定《兵团农业农村局农业投资管理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施细则所指农业投资包括兵团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家部委(局)专项资金以及兵团本级财政安排的农业专项资金。
第三条 农业投资管理遵循规划引领、统筹资金、简政放权、开拓创新的总体方向,坚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权责对等、监督问效的基本原则,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的集中支持。
第四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兵团投资安排的农业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及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兵团农业投资管理工作由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包括组织编制农业规划,统筹协调提出兵团农业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任务清单的建议,统筹组织开展项目监督,协调会同兵团财政局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等。
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负责具体项目管理,编制行业规划,提出投资项目安排建议,组织开展具体投资项目的立项、实施和绩效管理等工作。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编制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制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提交专项资金分配建议及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投资主体的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做好项目储备并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按照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于每年5月30日前报送兵团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核通过后,录入到农业建设项目库(项目库的标准及要求另行通知)。对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按照国家和兵团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并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做好调度监督管理。
第二章 年度投资安排程序
第七条 兵团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管理程序。
(一)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行业处室根据有关规划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和兵团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明确资金需求、资金用途、绩效目标、实施部门、职责分工以及实施期限;发展规划处审核汇总,报兵团农业农村局研究审定后向兵团提出申请。
(二)专项资金预算经批准后,对已明确补助标准和范围直接分配到实施单位的资金,行业处室在收到预算控制指标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兵团农业农村局研究,并经兵团财政局审核后,由兵团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下达。对需要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由行业处室按照因素法、项目法、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等方法,及时商请兵团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资金分配建议经兵团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后,提交兵团财政局、审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按权限规定上报兵团审批。
(三)审批执行的专项资金,按照《兵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兵团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由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负责做好绩效评价。
第八条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程序。
(一)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达的财政补助资金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对接国家有关行业规划,细化任务,在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批复后,1个月内会同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制定资金实施方案,于每年5月25日前完成,由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并抄报财政部。
(二)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实施方案,在与往年政策任务、支持重点、补助标准衔接的基础上,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分配方案经兵团农业农村局研究通过后,提交兵团财政局、审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权限程序上报兵团审批。
(三)执行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于8月25日和次年1月25日前通过农业农村部管理信息平台(cw.agri.cn)报送年中、年度执行情况。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会同兵团财政局于次年1月31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第九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实施流程。
(一)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项目申报指南,协调组织行业处室,按照要求细化申报指南,统一组织师市申报。
(二)师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指南,在已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储备库的项目中,或者符合当前产业政策、前期工作充分,项目一经批准即可落地、可实施的项目中遴选审报。
(三)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负责相关行业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的审核。并通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对项目申报主体的资质资信进行核查比对,对纳入失信单位“黑名单”的申报主体,一律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汇总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归口业务处室对投资需求进行初步审核,报经兵团农业农村局和兵团发展改革委研究,提出年度农业项目投资需求及绩效目标,并联合行文分头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
(五)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等,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归口业务处室落实项目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联合行文下达,并抄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负责跟踪做好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绩效目标监督实现,按规定将开工情况、月度调度、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情况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推送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十条 兵团本级财政专项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实施管理。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对资金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对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对资金分配方法、分配要素和分配程序等进行监督,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对项目资金的实施开展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按照任务清单进行管理。任务清单分为约束性任务和指导性任务两类,允许各师市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本师市产业发展需要,可在同一大专项内统筹使用资金,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统筹调整使用,按权限由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并报上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备案。有明确资金使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按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应遵守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规章,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投资计划和项目任务清单确需调整的,按照“谁下达、谁调整”的原则,依照权限申请办理。其中,如调整后项目仍在原专项内的,由兵团农业农村局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进行审批调整,调整结果及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如调整到其他专项的项目,兵团农业农村局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将调整申请联合行文报送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
第十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统筹组织农业投资的监督管理,行业处室督导检查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和执行进度的调度。各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调度辖区内农业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督导检查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实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巡视督查、纪检监察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第十四条 建立全过程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项目决策、资金安排和使用、建设和管理、监督检查等各环节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第四章 项目绩效管理
第十五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统筹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会同兵团财政局制定兵团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第十六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组织协调行业处室提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按照资金来源,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兵团财政局审定,并下达执行。
第十七条 各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农业投资项目执行监管和绩效自评。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跟踪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监督整改,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师市农业农村局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兵团农业农村局。
第十八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兵团绩效评价有关要求,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价,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统筹将兵团农业投资项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审核汇总,组织协调农业农村局行业处室及兵团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于11月30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并以局名义报送兵团财政局。
第十九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向师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实施单位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监督问题整改。同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政策支持、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兵团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项目,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新疆农垦科学院等兵直单位的农业投资项目参照本实施细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兵团农业农村局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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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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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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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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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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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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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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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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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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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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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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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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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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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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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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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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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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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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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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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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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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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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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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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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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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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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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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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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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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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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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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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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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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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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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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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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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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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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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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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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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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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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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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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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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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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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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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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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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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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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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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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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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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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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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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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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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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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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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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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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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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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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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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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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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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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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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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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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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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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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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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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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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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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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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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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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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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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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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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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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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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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