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的要求,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6〕2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8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91号)及《吕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意见》、《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吕政办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2017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全市、全县脱贫攻坚大会精神,立足我县实际,重点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谋划、创新机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扶持、重点突出;产业配套、多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形式,完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实现农户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四位一体新区(村)格局,切实实现贫困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逐步致富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搬迁4800口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200口人;确需同步搬迁农户600口人。今年主要通过集中安置,兼顾分散安置的方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根据各乡镇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结合今年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现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具体如下:
新建集中安置项目今年8月全部完成主体工程,10月具备入住条件;分散安置的9月完成县、乡两级审核确认工作,10月将建房补助资金兑现到户,结束分散安置工作。
三、坚持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区域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根本出路,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由搬迁群众自主选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点和安置方式。
(二)坚持整村搬迁,插花搬迁结合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主要目的是消除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区域的村庄,切断这些区域贫困相传的问题。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是对十三五规划整村搬迁村实施整体搬迁,部分边远贫困村居住在无法改造的危旧房屋的贫困户也可以纳入搬迁范围内。
(三)坚持精准方略,对象准确的原则。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略,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脱贫措施之一,搬迁对象必须精准。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既要是十三五规划的搬迁对象,又要在全国扶贫开发系统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四)坚持保障基本,标准适度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是保障居住在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区域的贫困人口居住基本需求,移民房建筑面积设计标准不得超过人均25平方米。
(五)坚持统筹建设,减轻负担的原则。为切实减轻搬迁贫困户的经济负担,集中安置项目由县、乡两级政府统规、统建,减少移民房建设成本,保证贫困搬迁户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自筹资金人均不超4322元。
(六)坚持新村建设,旧村拆除的原则。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主要采取集中安置,在城区、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建设移民安置小区、移民新村,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迁出村要进行拆除、复垦,乡镇与搬迁户签订拆除协议和复垦协议。两个协议签订,并落实了拆除和复垦工作,政府给予搬迁户(包括同步搬迁户)人均1.3万元的奖补资金(签订拆除协议,落实了拆除工作,人均给予1万奖补;签订复垦协议,落实了复垦工作,人均给予3000元补助)。
(七)坚持搬迁规划,产业配套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要保证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能逐步致富,在规划搬迁工作时,要同步考虑搬迁户后续产业的发展,保障搬迁户搬迁后生产、生活有明显的改善。
四、安置规划
2017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集中安置项目11个,其中城区集中安置项目2个,乡镇集中安置项目8个,敬老院集中安置1个。乡镇集中安置项目涉及瓦塘、蔡家会、蔡家崖、交楼申、东会5个乡(镇)。具体安置规划情况如下:
(一)城区集中安置
城区集中安置的对象全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年计划在城区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910户。
1.柳叶沟移民新村:选址蔡家崖乡五龙堂村柳叶沟,移民新村占地面积74亩,规划建设砖混结构六层建筑22栋,房屋710套,设计户型有50㎡、67㎡、87㎡、105㎡四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710户。
2.南通移民安置小区:选址蔚汾镇南通村,新建6层砖混结构楼房4栋,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00户。
(二)乡镇所在地集中安置
乡镇集中安置区安置对象为规划搬迁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同意在安置区安置的确需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
3.蔡家会二期移民:选址蔡家会镇蔡家会村,一、二期移民集中实施,规划占地面积6.8亩,新建4层、5层砖混结构住宅楼各一栋,安置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32户。
4.沙沟庙移民新村:选址瓦塘镇瓦塘村,占地面积17亩,新建六层砖混住宅楼8栋,安置20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
(三)小村并大村
5.北坡移民新村:选址蔡家崖乡北坡村,规划占地面积11亩,新建48套二层砖混结构楼房,安置北坡村周边下李家山、西任家里、崖窑头三个自然村的农户48户。
6.张家梁移民新村:选址蔡家崖乡北坡村,新村占地面积18亩,规划建设二层小楼房48套房,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
7.雷家沟移民安置点:选址交楼申乡前雷家沟村,占地面积7.1亩,移民安置房设计为平房,安置搬迁户20户。
8.宜宜沟移民安置点:选址交楼申乡前宜宜沟村,占地面积9.3亩,移民安置房设计为平房,安置搬迁户8户。
9.后石门移民新村:选址瓦塘镇后石门村,规划占地面积25亩,安置搬迁户148户。
10.姚家沟移民安置点:选址东会乡姚家沟村,占地7亩,安置搬迁户12户。
(四)敬老院安置
敬老院安置对象为搬迁村的鳏寡孤独、五保人员,安置地点在高家村镇赵家川口村县敬老院。
(五)分散安置
分散安置的对象以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为主,其他搬迁贫困户根据个人意愿也可以选择分散安置的方式自主安置。分散安置是政府以货币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安置,安置地点以本县区域内为主,如搬迁对象情况特殊,安置地也可跨县、跨市区域。
五、资金来源及建房补助标准
(一)资金来源
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由五部分构成,一是省、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划拨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二是省、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拨付我县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补助资金。三是旧宅拆除、复垦奖补资金。四是县财政配套资金。五是搬迁户自筹资金。
(二)建房补助标准
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补助标准为:
1.集中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补助2.5万元。
2.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补助2万元。
3.确需同步搬迁一般农户,人均补助1.2万元。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吕政办发〔2017〕14号)》文件精神,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搬迁户签订旧宅拆除协议,并拆除,人均给予1万元奖补;搬迁户签订复垦协议,并自行复垦,人均给予3000元补助;确需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在省定补助人均1.2万元的基础上,人均再补助5000元,达到人均1.7万元的补助标准。
综合上述因素,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标准: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可达3.8万元;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补助可达3.3万元;确需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人均补助可达3万元。
五、工作重点
(一)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确认
今年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对象为十三五规划整村搬迁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确需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兼顾插花搬迁村确需搬迁的未脱贫的贫困户。
1.整村搬迁。十三五规划的整村搬迁村中2016年已经搬迁部分群众的村,今年要全部实施搬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整村搬迁村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样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整村搬迁村独立生活的高龄老人,由高龄老人或子女提出并户搬迁申请,子女和父母签订共同生活、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协议,高龄老人可随子女并户搬迁。并户搬迁人员中,是贫困人口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搬迁政策,是非贫困人口的享受确需同步搬迁的一般农户的政策。
2.插花搬迁。规划为搬迁部分贫困户的村的搬迁对象,必须是2017年的贫困户,且居住条件极差,经住建部门认定住房安全等级为D级。
3.搬迁对象认定。搬迁对象认定分两步完成:首先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村委根据群众意愿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搬迁申请。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搬迁村委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在迁出村和乡镇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扶贫办复审。报县扶贫办复审时乡镇需提交迁出村委的申请、搬迁户的搬迁申请、搬迁户搬迁审批表、搬迁户户籍证明等材料,县扶贫办将依据乡镇提交的材料比对十三五规划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标注情况进行复审,如搬迁户不在十三五规划搬迁村或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未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一律不予复审通过。其次,县扶贫办对复审通过的搬迁对象,反馈乡镇,由乡镇与拟搬迁的对象签订拆除旧宅协议和复垦协议,两协议签订后,报县扶贫办备案,县扶贫办审核确认,并在兴县电视台和兴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二)制定搬迁计划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认定后,乡镇要制定详实的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明确搬迁对象的安置方式、安置地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工作进度安排等。搬迁计划要以文件的形式报县扶贫办备案。
(三)集中安置项目手续办理
城区集中安置项目行政审批手续由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办理,乡镇集中安置项目行政审批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
(四)组织实施
城区集中安置项目由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工程建设单位。乡镇集中安置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除法律规定必须招投标的,可根据搬迁户意愿,由搬迁户参与通过议标的方式确定工程建设单位。集中安置项目必须聘用监理单位,健全监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
(五)资料建设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乡镇要及时健全、完善资料,每个环节都要留存印证材料,按易地扶贫搬迁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资料,规范管理。
(六)多元发展后续产业
易地扶贫搬迁要与后续产业发展同步规划,后续产业选择、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和贫困搬迁对象的需求,围绕大农业发展需求,在种、养、加方面大胆探索,创新机制与体制,通过后续产业发展,确保贫困搬迁对象稳定脱贫。移出村后续产业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着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科学规划、宜林则林、宜牧则牧的原则,多元发展后续产业。
1.移出村群众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的形式与农业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合作,加大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小型水利、田间道路建设力度,发展规模化的高效农业,通过股份分红的方式增加贫困搬迁对象的收入。
2.在移出村实施退耕还林基本建设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落实生态补偿脱贫政策,在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中组织一批护林员,通过转移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脱贫一批。
3.围绕旧村开发,实施光伏扶贫、乡村旅游等项目,通过资产性收益脱贫一批。
4.围绕劳动力就业培训工作,推广产业发展实用技术,提高搬迁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的技能。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增加贫困家庭剩余劳力就业机会,落实教育扶贫、转移就业脱贫一批的措施。
六、进度安排
2017年6月10日前乡镇按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将本乡(镇)今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报县扶贫办复审。
2017年6月20日前乡镇完成搬迁对象搬迁协议、旧宅拆除协议、拆除旧宅后土地复垦协议三个协议的签订工作,并报县扶贫办备案。未开工的集中安置项目全部开工,已开工项目完成主体工程的20%。
2017年7月15日前集中安置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审批手续资料整理成册,交县扶贫办一份存档。
2017年7月底,今年的集中安置项目移民房主体工程完成投资的50%,累计完成投资达到70%以上;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乡镇集中安置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竣工。
2017年8月底,今年所有集中安置项目全部竣工。
2017年9月15日前,乡镇完成分散安置对象安置房手续初审工作,并报县扶贫办复审,9月底前县扶贫办完成复审工作。
2017年10月底前,今年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完成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工程,移民房具备分房到户条件,分散安置建房补助资金兑现到户;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乡镇集中安置项目完成分房到户,实现搬迁户入住。
2017年11月底,完成今年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房分房到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部门履职的工作管理体制要求,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兴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资源整合、协调各部门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等各项工作,乡(镇)是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易地扶贫搬迁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二)部门各司其职,统筹协同推进。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扶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县发改局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指导、协调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运行监管等工作;县国土局负责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旧宅基地复垦、建设用地登记确权、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等工作;县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的确定、工作考核等;县住建局负责移民小区规划、住房设计、工程质量监管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迁出区生态林、经济林建设规划,迁出区生态修复等工作;县交通、水利、教育、卫计、环保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农委、经信、人社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予以产业、商业、就业扶持;县金融办负责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业务的协调督促和监管;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运作管理、信贷资金的筹措、项目监管和城区集中安置项目的实施等。各部门要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事特办,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大并联审批力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高效运行。成立了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接省、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通过中央预算内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注入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以及省、市扶贫开发投资公司提供我县的国家政策性贷款,县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兴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投融资主体,承担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相关事宜,引入市场机制、拓宽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渠道。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先解决安置所需建设用地,有效盘活土地资源。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省级投融资主体和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移民小区、新村建筑总面积的20%可用于商业开发。从商业开发收益中安排资金用于旧村住宅拆迁补偿、政府还贷支出、贫困户资产收益等。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支持企业参与实施易地搬迁,企业出资对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土地复垦置换出的土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区(村)安置及发展用地后,节约指标可优先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及企业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四)加强宣传工作、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业务骨干和基层干部群众的培训、交流学习和现场观摩等活动,形成争先创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新局面。易地扶贫搬迁是当前工作的重心,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重点、难点是抓落实。今年县委、县政府要单列考核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实施好,为我县今年脱贫攻坚战再战再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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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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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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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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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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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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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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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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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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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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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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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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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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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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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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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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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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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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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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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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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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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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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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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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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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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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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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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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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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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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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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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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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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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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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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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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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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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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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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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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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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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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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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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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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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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