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17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农村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2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各地要加大对执业兽医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就执业兽医资格准入、注册管理、从业监管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增进社会各界对执业兽医制度的了解和支持。

  二、强化考试组织保障,制定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2020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见附件)。各考点要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和责任单位,严格把握工作进度,确保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今年是我省试点机考的第三年,经充分考虑计算机机位和考试环境等问题,我厅决定由郑州考点组织计算机考试实施工作。郑州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畅通与考试服务商、考场所在学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督促考试服务商严格落实机考各项工作规定。

  三、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我厅已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考务流程与2019年一致,在网上报名后,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一致的人员,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直接缴费;报名信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人员,以及凭职称报考的人员,须经现场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缴费。各考点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审核报名条件,明确专人负责考试报名咨询和现场确认工作,及时解决考试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四、落实各项考务工作。一是强化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各考点要切实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确保考试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考试工作规章制度和有关工作要求,熟悉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二是抓紧落实考场。要督促考试服务商按照机考考场设置要求和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尽早落实考试学校,保障考务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推进。三是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防范和打击考试违纪行为,对于有组织作弊行为,统一处罚标准,实施顶格处罚;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一经发现考试工作人员参与作弊等行为,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安全保密和应急管理。郑州考点要严格执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规定》(农医发〔2017〕19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试行)》(农办医〔2018〕23号)。根据《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农医发〔2011〕24号)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计算机考试应急预案(试行)》(农办医〔2018〕23号),结合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考试保密安全等要求,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保密等部门,制定完善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加强应急准备,及时处置各类考试突发事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兽医处 刘智明

  电 话:0371-65917080

  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黄 青

  电 话:0371-56926125

  附件:2020年河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请点击查看)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7月9日

责任编辑: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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