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保险、三救助”攻坚农村因病致贫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12

  12月12日讯 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帮扶方案》,其核心措施为“三保险、三救助”。这是该省破解因病致贫和“支出型贫困”难题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保险”即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措施,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其中,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实行“136”控制机制,即县级医院住院费用个人年度负担总额不超过1000元,市级医院不超过3000元,省级以上医院不超过6000元,超过部分由医保基金兜底报销。医保目录外费用,对控制比例内的费用,通过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报销85%,个人自付15%。

  “三救助”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给全额资助。二是对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由民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每人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对有需求的持证贫困残疾人免费适配辅助器具。三是对少数农村特困人口由民政部门特殊帮扶,重点救助在负担目录内个人自付“136”封顶额和目录外控制比例内15%费用部分存在特殊困难的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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