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民”迈出了义务教育家长问责制的第一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6

近日,云南首例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新建村公开审理。啦井镇人民政府将5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法庭调解后,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此事引发关注。此事在网上引发关注。

众所周知,“保学控流”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有的学校甚提出了“有生则校在,无生则失业”的口号,以求增强老师们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每期,为了推进“普九”实现“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农村很多学校将“保学控流”纳入对教师的考核中,考核结果与年终的评优、晋职、绩效工资等挂钩,奖优罚劣。在九月和三月“控流活动月”中,学校的老师们可以说是施出了浑身解数: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校刊、板报、标语、班会、家访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力争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保学控流”工作的社会氛围。然而,尽管如此,效果并不明显:能留的留下了,不肯留的不管你是怎么蛮留,最后还是照走不误,结果搞得教师有苦难言,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呢?主要是家长不配合。《义务教育法》中虽然规定家长的责任,实际上却极少对家长有实质性的约束。况且,社会中又有那么一部分家长,喜欢当“甩手掌柜”,对孩子“只生不养”或“只养不教”。平时,对孩子的学习从不过问,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既然是“普九”义务教育,孩子读不读书就是你学校和老师的责任。很多时候,为了把几个厌学的孩子劝回课堂,老师三天两头得往学生的家里跑,家长不仅配合老师教育,还讲许多消极话:“现在读书有什么用处?”“大学生还没农民工的工资高。”“女孩子反正要嫁出去的,认得名字就行,多读几天有何用?”等诸如此类的“读书无用论”的言论。有的时候甚至受家长的气也常有发生,这样的劝学,把教育者地位降低了,把家长和学生傲慢之气抬升了。长此下去,“保学控流”期期“控”,学生流失依旧“流”,这已经成为乡村学校一种顽症,早已让令乡村教师痛心疾首、束手无策。

今天这则因辍学引发“官告民”的案件迈出了义务教育问责家长的第一步,并取得比较令人满意的结果:“法庭调解后,双方当场就学生返校时限、共同劝导事宜等达成共识”。虽然,这一案件可能还称不上“划时代的意义”,但至少让人们看到了地方政府的作为,真正把义务教育落到实处。这对学校和老师的“保学控流”工作无疑是个巨大的声援,对“甩手掌柜”式的家长的教育也是巨大的,对乡村“普九”义务教育的全面落实更是意义非凡。

(作者系系湖南省武冈市湾头镇人,中学高级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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