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全省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省法宣办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启动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学法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2.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充分发挥基层普法阵地和各类新媒体、融媒体平台的作用,在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通过媒体宣传、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大赛、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村承包经营户、特别法人、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规定,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6.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利用专题讲座、网络平台、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加大新制修订的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农业法和农村土地承包、农民专业合社、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畜牧、动物防疫、农技推广、渔业、农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转基因、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膜、农田建设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为乡村振兴营造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7.深入宣传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结合“3.15”、“4.15”、“12.4”、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和“江淮普法行”,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长江保护、生物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提升法治素养,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领导干部讲法治课,推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落实机关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开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测试、宪法宣誓、旁听庭审等活动,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9.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开展农村学法用法带头人、示范户培育工作,发挥他们在宣传法规政策、化解矛盾纠纷、参与乡村治理等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选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贴近生活,在全省农村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方式,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兴农业经营主体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创新普法形式,加强法治文化和法治乡村建设
11.加强农村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农村“讲学法用法故事”优秀短视频征集活动,广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打造一批深受农民群众喜爱的农村法治文化精品。
12.构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加强与各级宣传、司法部门的协调联动,采取共建共享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农业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在省级中心村积极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个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公园或广场、文化墙)、一个农家法治书屋、一个农民法治大讲堂(农民学法讲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13.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配合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五、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14.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调研,在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和梳理问题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农业农村普法力度和深度。做好“七五”普法省级先进推荐报送工作。
15.开展集中宣传。大力宣传农业农村“八五”普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新要求,推广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普法创新举措和新形式,为推进实施农业农村“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16.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要点,明确职责任务,督促指导相关单位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建立重点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解读机制,及时组织相关处室重点对新出台的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以案说法。
17.加强工作考核。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权重,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评查,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年度工作总结,推动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重点普法内容 | 责任单位 |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基本法律、党内法规等 | 厅属各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法规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合作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 合作处 |
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安徽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 | 合作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 政改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 | 科教处 农技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安徽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 科教处 环境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 质监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畜牧处 种业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 兽医处 动监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 渔业局 水产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安徽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 | 种业处 种子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渔业局 水产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 农机管理处 农机监理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兽医处 对外合作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 科教处 环境总站渔业局 能源总站 植保总站 土肥总站 水产总站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科教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科教处 环境总站 |
植物检疫条例 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 | 植保总站 |
农药管理条例 | 种植业局 植保总站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 种植业局 植保总站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土肥总站 |
兽药管理条例 | 兽医处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畜牧处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畜牧处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畜牧处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安徽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 兽医处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 兽医处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兽医处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农发局 |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 | 能源总站 |
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 | 种业处 特色农业站 |
安徽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 畜牧处 |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650611.html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我们会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核定,如果您符合我们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
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
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
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