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常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5-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对2021年度常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1AHNYNC015XJ

  2、项目名称: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2021年度常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

  4、采购内容: 2021年度承担采购方68台(套)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并根据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针对采购方《2021年度常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计划表》(详见附件1)中仪器设备相应需求的检定/校准期限开展工作,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3.具备相应的检定/校准测量能力。具体包括: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实验室认可证书附表的检定/校准测量能力表中应包含本次询价项目检定/校准测量能力。

  5. 合同标的需分包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且分包项目不能超过总项目的20%。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方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证书附表)。成交供应商应当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开展检定/校准工作时产生的路费、运费、快递费等均有中标方承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采购项目询价表(报价函)(附件2);

  2.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单位相应检定、校准及测试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附表的能力表中应包含本项目测量仪器名称需要的参数;

  5. 有分包项目的须提供分包方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及其证书附表。

  以上投标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评审办法

  1.资格评审:由询价评审小组对照公告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合格性审查,评审合格的进入价格评审环节。

  2.价格评审:本项目确定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最终中标人。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七、报价时间及方式

  1.报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价方式:将报价文件密封包装,直接送至(或邮寄)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3355号安徽农业农村大厦2505室,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551-65126829、15155160299。

   

   

  附件:1:安徽省农机试验鉴定站2021年度常规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计划表.xls

  2:采购项目询价表(报价函).doc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5643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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