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公示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5-08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33号),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审议通过了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周泗红 ,联系电话:020-37289036

  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30日

  相关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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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274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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