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5-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养好用好”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落实黑土地保护管理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编制起草了《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件方式。将意见直接发送至8768431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纸质方式。收件人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通信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邮政编码为150090。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0日

 

附件:

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党中央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我省地处东北平原黑土区核心区域,黑土耕地面积大产能高,保护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压实落靠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巩固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多种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共同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养好用好”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措施保障,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到人头、到部门、到地块,激励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动形成统筹组织、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全覆盖,筑牢国家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严格管护。依法对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兜住环保底线、不突破资源利用上限。

  ——坚持属地分级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明确黑土耕地保护管理主体,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黑土耕地保护属地管理制度,实现对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的全覆盖。

  ——坚持部门协作联动。强化黑土耕地保护管理部门职责,分工负责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一体推进保护、管理、监督与执法。

  ——坚持保护利用结合。强化黑土耕地保护与利用一齐抓,立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耕地实际,落实保护利用各项措施和各级政府、土地经营者责任,保护好利用好黑土耕地。

  ——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强化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绩效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评估考核与结果运用,建立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稳定黑土耕地数量。全省耕地数量不低于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

  ——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0.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稳步提升黑土耕地质量,全省黑土耕地保护区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较2025年提高0.1个百分点。

  ——改善黑土耕地生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行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坡耕地和侵蚀沟治理,建立农田林网结构,防治黑土耕地水蚀风蚀沙化。

  ——建立黑土耕地管护机制。各市(地)、县(市、区)要制定本地区“田长制”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全面建立“田长制”工作体系,实现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全覆盖。

  二、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田长设置

  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责任体系,设置省、市、县、乡、村和网格、户“5+2”七级田长。

  1.省级田长:设省级总田长1名,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

  2.市(地)级田长:由市(地)政府(行署)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3.县(市、区)级田长:由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4.乡(镇)级田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5.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

  6.网格田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屯长(负责人)担任。

  7.户田长:由耕地实际经营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担任。

  省级、市(地)级、县(市、区)级、乡(镇)级田长名单由本级政府公布。村级田长名单由所在乡镇政府公布。网格田长、户田长名单由所在村两委公布。

  监狱管理局和县(市、区)、乡(镇)辖区内的国有耕地田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

  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国有耕地田长根据黑土耕地保护实际单独设置。

  (二)田长职责

  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黑土耕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黑土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进黑土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管控黑土耕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沙化、碱化、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秸秆离田还田以及执法监管等。及时制止、处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破坏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和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指导、督促下级田长和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和黑土耕地保护管理措施。

  村级田长、网格田长是本村、格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督促、检查黑土耕地保护管理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秸秆离田还田等的落实完成情况,及时劝诫、制止并报告本村、格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以及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违规行为。

  1.省级田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全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规划、意见等,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各市(地)和省级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巡查、总问责等职责。

  2.市(地)级田长、县(市、区)级田长:落实上级田长工作部署和责任单位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推进、落实本级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牵头调查、制定本级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规划、意见等,落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巩固提升耕地质量、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秸秆离田还田等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下级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田长和责任单位报告本级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承担本级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的督导、调度、巡查、查处、问责等职责。

  3.乡(镇)级田长:落实上级田长工作部署和责任单位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调查、落实本乡镇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落实秸秆全量还田(或离田)、施用有机肥、轮作、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等措施,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村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组织考核村级田长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向上级田长和责任单位报告本乡(镇)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举报违法行为,承担本辖区内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职责。

  4.村级田长:负责本村(社区)黑土耕地保护具体工作,落实网格田长、户田长人员,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并对网格田长、户田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5.网格田长:按照村级田长部署要求,负责组织、调查、落实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及时向村级田长报告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情况,承担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职责。

  6.户田长:承担黑土耕地质量保护、建设等主体责任。按照要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措施,加强对所经营地块数量、质量、生态的管理,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三)“田长制”办公室设置、职责及构成

  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置相应的“田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承担“田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上级田长确定事项。

  省级“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农业农村厅具体承担。

  市(地)级、县(市、区)级“田长制”办公室设在本级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责任单位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

  (四)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11个中省直单位为省级“田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确定1名厅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人。按照职责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分别牵头组织实施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全省黑土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落实分区、分作物的黑土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措施,组织开展秸秆离田还田作业,制定黑土耕地质量标准,牵头组织实施责任目标考核。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耕地还林还草还湿工作。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全省黑土耕地总量控制、用途管制以及耕地的整理、复垦、开发等监督管理工作,确定各市(地)、县(市、区)黑土耕地保护数量目标任务,与黑土耕地保护有机结合,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全省黑土耕地水土流失调查,指导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及十五度以上耕地退耕还林还草等工作。

  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省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农田防护林建设等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做好高标准农田等农田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下达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整合各类涉农相关资金,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支持黑土耕地保护。

  省科技厅负责开展黑土耕地保护和持续利用方面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工作,为黑土耕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省粮食局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黑土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省农科院负责开展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模式创新以及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对黑土耕地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及技术支持。

  各市(地)、县(市、区)、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省级组织体系,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络员和职责分工。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黑土耕地数量保护。根据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结合基本农田和“两区”划建管护工作,划定黑土耕地边界、摸清黑土耕地底数,形成一张“底图”,建立一个“平台”,对基本农田、“两区”和高标准农田黑土耕地数量实施严格保护。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监管被占用耕地土壤剥离和利用,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破坏黑土地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水利厅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二)加强黑土耕地质量保护。采取农艺、生物、工程等配套措施,因地制宜推行科学轮作,建立以大豆为中轴作物的轮作制度,实现均衡利用土壤养分,恢复和提升地力;推行深松(耕)整地,渐进打破犁底层疏松深层土壤,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聚焦秸秆离还田,推广“五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增加土壤碳储存和腐殖质,改善土壤板结性状;扩大有机肥施用,增加土壤养分及有益菌群数量,促进土壤养分释放利用;推行保护性耕作,蓄水保墒培肥地力,有效防治土壤侵蚀,保护提升黑土耕地质量。三江、松嫩平原中东部等平原旱田类型区,重点推行科学轮作、秸秆还田、深松(耕)整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培肥地力。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岭和老爷岭等浅山区向低平原过渡带等的坡耕地类型区,重点采取横坡打垄、垄向区田、修筑梯田、治理侵蚀沟等工程措施固土保水;增施有机肥、秸秆覆盖免耕等农艺措施培肥地力。松嫩平原西部等风沙干旱类型区,重点强化农田林网建设,防风固沙;扩大秸秆覆盖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防风保水;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推广节水灌溉措施保护利用地下水。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中南部等水田类型区,重点控制井灌稻种植规模保护利用地下水;加强田间节水、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水稻秸秆还田培肥地力;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节约用水。(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三)加强黑土耕地生态保护。坚持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构建黑土耕地生态保护体系,推广黑土耕地生态保护治理有效模式,采取生物防控措施,推行绿色、有机生产,改善耕地生态环境。加强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建设,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在十五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坡地要制定退耕计划,逐步还林、还草;种植经济林的,应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遏制水土流失。实施黑土耕地遥感监测与动态分析,建立科学完整的黑土耕地生态保护考评体系。(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四)加强基础工程条件建设。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管护机制,打造高产稳产农田,巩固和提高黑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水利配套工程建设,完善田间灌排系统,推进地表水置换地下水,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水稻节水控灌和旱作节水技术。推进农机化工程建设,装备大中型动力拖拉机、秸秆粉碎机、翻转犁、免耕播种机、深松整地机、有机肥抛撒车等配套农机具。推进田间配套建设工程,完善农田输变电设施设备和田间路网,调整田块规格,平整田块田面。推进农业信息化工程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五)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扩大耕地质量、病虫害监测点覆盖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用药方式方法,推广应用新品种、新剂型肥料和水肥一体化等新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等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控制化肥农药的最大施用量,提高肥料农药利用率,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开展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理,落实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生产者、经营者的回收主体责任,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农田残膜可回收,净化乡村生产生活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六)加强行政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督查和执法监督。修订完善《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强化黑土耕地保护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田、水、路、林和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的黑土耕地进行重点整治,对因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黑土耕地进行恢复利用,对村屯周围及闲散土地、通道进行造林绿化等保护。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单位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违法占用黑土耕地、破环黑土耕地质量、乱砍滥伐、毁坏农田防护林和水土保持林、盗采黑土以及擅自在黑土耕地范围内建坟、建窑、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排放污染物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等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各市(地)人民政府和省级其他责任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在农业农村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全力推进落实。要科学制定本区域黑土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督导推进落实。市、县、乡三级田长实行目标责任制,村、网格、户三级田长实行目标承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各级督查部门要把“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日常督查和重点督办,确保完成全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田长制”目标任务。每年12月底前,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将年度“田长制”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同时抄报省“田长制”办公室。

  (二)强化制度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协调推进会议。省级由省级田长牵头或委托“田长制”办公室组织责任单位召开“田长制”工作会议,拟定、审议“田长制”工作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推行“田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田长制”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地方各级田长要定期召开会议,落实上级田长和“田长制”办公室工作部署,研究推进本级黑土耕地保护管理重点工作。建立督导制度,督促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各项政策和工作措施。建立调度制度,定期通报黑土耕地保护和管理情况。省级层面每季度对各市(地)工作调度1次。各市(地)、县(市、区)、乡(镇)政府每半年将工作落实情况报上级政府。建立巡查制度,每半年对“田长制”实施和黑土耕地保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责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建立“田长制”部门联席协调机制。

  (三)强化监管监测。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强化黑土耕地保护责任监管,前置监管关口,把监管任务、监管责任重点落实到县、乡两级政府和村两委。发挥秸秆禁烧、扶贫等网格员作用,将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同秸秆禁烧、扶贫等重点任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黑土耕地污染地块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对连续检测不超标的地块进行重新分类或销号处理。利用自然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黑土耕地实行动态监管。运用现代化手段,监管黑土耕地保护管理进展及成效。扩大黑土耕地质量监测点覆盖范围,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加强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运用,支撑黑土耕地质量评价与考核。

  (四)强化评价考核。围绕打好“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三张牌,引入有资质、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绩效评估,为考核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准确依据。以保护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基础工程条件建设和行政监管执法工作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制定黑土耕地保护“田长制”考核办法。将“田长制”工作列入地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年度卫片执法结果、信访举报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田长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机制创新。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统筹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黑土耕地保护。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加大黑土耕地保护投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将小、散农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参与黑土耕地保护。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实效挂钩,激励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黑土耕地。各地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六)强化基础保障。组建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整合省内外科研院所优势资源,开展黑土耕地保护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模式创新和成果示范,协助做好黑土耕地保护工作调研和策略制定。组建省级专家团队,落实工作任务,包保黑土耕地保护技术指导工作,开展黑土耕地保护政策、技术培训,提高各级田长履职能力和项目实施主体黑土耕地保护管理实践操作业务技能。制定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标准,指导农户科学精准使用肥料、农药等。

  (七)强化宣传监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介黑土耕地保护知识,总结树立一批基层典型,集成推广一批技术模式,增强公众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的良好舆情氛围。切实加强对黑土耕地保护管理相关惠农政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设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田长制”考核指标表

 

 

考核指标

分值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落实部门

黑土

耕地

数量

保护

(30分)

1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5分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各级政府、北大荒集团、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制止耕地“非农化”情况

3.5分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3.已划定“两区”保护情况

5分

农业农村厅

自然资源厅  

4.防止耕地“非粮化”情况

4分

农业农村厅

自然资源厅

5.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情况

3分

自然资源厅

 

6.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情况

4分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7.被占用耕地土壤剥离和利用情况

2.5分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8.禁止盗挖耕地土壤监管情况

3分

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

黑土

耕地

质量

保护

(30分)

1.秸秆还田情况

7分

农业农村厅

 

2.深松耕与保护性耕作情况

5分

农业农村厅

 

3.农田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情况

4分

农业农村厅

水利厅

4.测土配方施肥情况

4分

农业农村厅

 

5.病虫害统防统治情况

4分

农业农村厅

 

6.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6分

农业农村厅

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

黑土

耕地

生态

保护

(20分)

1水土流失治理情况

3分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

2.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情况

3分

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

3分

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4.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

3分

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5.农田林网建设情况

3分

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厅

6.十五度以上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3分

水利厅、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厅、

自然资源厅

7.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情况

2分

农业农村厅

生态环境厅

黑土

耕地

管护

机制

(20分)

1.配套制度落实情况

5分

“田长制”

办公室

成员单位

2.田长履职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3.责任部门履职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4.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

3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5.采用相应保护措施,台账清晰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6.典型经验宣传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7.培训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8.考核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加分项

1.损毁的黑土耕地进行有效恢复利用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2.制度管理到位,有创新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3.耕地边界清晰,主体明确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4.信息化监测体系健全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5.编制中长期黑土耕地保护规划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扣分项

1.出现负面问题曝光情况

2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2.在十五度以上坡地新开垦种植农作物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3.出现外源性污染耕地事件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4.出现农产品安全事件

1分

“田长制”办公室

成员单位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wstz/202105/t20210523_817886.htm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我们会根据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历核定,如果您符合我们条件,应该是可以的。
  •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