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1年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要求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09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5年)(征求意见稿)》区域布局,经请示农业农村部同意,我区2021年度实施107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等标准,以及我区集雨补灌、等高田建设等工程实践,现就我区2021年度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出以下技术要求:

  一、建设目标

  到2021年底,建成107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旱作高标准农田。东部地区达到以玉米计算亩产千斤的产能目标,西部地区达到以马铃薯计算亩产三千斤的产能目标。为我区旱作农业转向绿色、有机、可持续,提高旱作农田收益水平筑牢基础。

  二、选址条件

  优先选择“两区”范围内田面坡度小于15°的旱田。项目区农民等经营主体参与意愿强烈,能够配合完成田块调换整合、坡耕地改造等工作。田块集中连片、增产潜力大、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耕层厚度30cm以上,降雨量250mm以上或具备其它水源条件。建成后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三、建设内容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户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46号)规定,我区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两个方面,共分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耕地质量建设六项措施。各区域应根据所在地区障碍因素及主要问题,充分调研农民实际需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工程建设。遵循“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防流失”的绿色建设理念。

  (一)工程建设

  1.土地平整

  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实现田面平整,耕作层土壤符合GB15618的规定,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40cm以上。配套修筑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提高防御暴雨冲刷能力。

  田面坡度相对平缓的旱地:按照统一规划组织田块调换整合,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条田长度不宜小于200m,宽度不宜小于50m,适应大型机械作业。

  田面坡度较陡拟修筑等高田的:采取“一年筑埂,三年翻平”建设模式,技术措施和设计标准执行《渐成式等高田技术规程》(DB15/T 402-2005)。项目主要完成勘测定带、田埂施工、植物护埂和首年度定向耕翻,后续年度定向耕翻由受益主体自行实施。

  田面坡度较陡拟修筑水平梯田的:在剥离表土回填利用前提下,沿等高线修筑梯田。技术措施和设计标准执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2008)。梯田化率宜不低于90%,阶梯高差不超过2m,并修建保水保土的埂坎。

  2.灌溉与排水

  应当根据项目区基础条件合理配备集雨补灌、截伏流、抽水泵站、截洪蓄水等灌溉水源工程,推广节水型耕作制度。设计灌溉保证率达到50%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GB/T50363的要求。建筑物配套完整,满足生产和管理的需要。

  集雨旱作区因地制宜建设传统集雨水窖或新型软体集雨水窖,集雨场、引水沟、沉沙池、防护围栏、取用水等应配套完备。

  截伏流补灌区在沟谷、河床等潜流富集的地方修建拦截地下潜流的取水工程。配备简易高效的水肥一体化设备,推广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不强制要求埋设输水管道。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地表水资源丰富地区,经水利部门批准,鼓励建设抽水泵站合理取用地表水。配备简易高效的过滤施肥设备,推广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措施,不强制要求埋设输水管道。

  低洼易涝地重点配置排沟、排水管、扬水站等,保障作物不受涝灾。鼓励将灌溉和排水工程有机结合。排水工程排涝标准为暴雨重现期5年~10年一遇,1d~3d暴雨1d~3d排除。

  3.田间道路

  田间道路通达度达到100%,与村村通公路相衔接并进行裁弯取直,路面宽度不低于3。5m,路基不低于田面,适应大型农业机械作业,以少硬化为原则修筑砂石路、土质路等。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

  因地制宜修筑农田林网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林网化程度100%,鼓励结合农田路采用网状布置,也可以采用上风向宽林带布置,林网占地符合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以不受风害为标准;树种应选择耐旱的乡土树种,不宜栽种乔木的地区可以栽植灌木林带。沟道治理工程宜保留沟道天然形态及断面,控制截弯取直,按照GB50707执行。坡面防护工程应合理布置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水系工程,形成配套完善的坡面灌排体系,工程设计按照GB/T16453.4、GB50288执行;水土流失治理率≥80%。

  5.农田输配电

  以有水源必配电为原则,输配电功率等应与水利设施相匹配。

  (二)耕地质量建设

  我区旱作高标准农田应选择土壤条件较好的区域,一般不安排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土层改良或污染土壤修复,主要进行耕地肥力提升和培育。

  1.项目建设中可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有机肥包括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农家肥应充分腐熟、无害化处理和有害物质含量符合要求,商品有机肥应符合NY525的要求,鼓励使用长效肥和缓控释肥料。有机肥投入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5%。土壤改良后各项养分含量指标应达到并保持在当地旱作农田中值以上水平。

  2.有滴灌条件的地区可以配置施肥罐,实现水肥一体高效利用,大力开展秸秆还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高种植、深松深耕等保护性耕作措施。

  四、管护与利用

  (一)土地权属调整

  考虑到坡改梯等工程措施需要,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前,所在乡镇政府和村社必须明确土地权属,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调查了解土地权利人权属调整意愿,及时解决土地权属纠纷。鼓励各地在权属清晰的前提下实施田块调换整合,对项目区进行重新规划、整体布局,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

  (二)农业科技配套与应用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推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宜机化率达到100%。优良品种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鼓励各地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在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上因地制宜开展农技示范。

  1.水分效率提升和利用

  按照“优先利用天上水、高效利用灌溉水、控制使用地下水”原则,重点围绕“蓄水、保墒、集雨、节灌、抗旱”五大环节。在丘陵旱作集雨条件较好的地区利用建成的工程设施,推广滴灌等补充灌溉技术模式。在集中连片区实施垄作(覆膜)集雨沟灌技术示范,配套新国标地膜或全生物降解膜、农机作业,通过起垄后垄面全覆膜或半覆膜,实现地表集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蓄水保墒技术示范,推广深松蓄水、镇压保墒、保水剂拌种拌肥等技术,提高土壤蓄水保水能力,配套探墒播种、长效肥等措施,促进水肥耦合。

  2.抗旱减灾技术应用

  使用和示范推广抗旱坐水种、抗旱剂、保水剂、蒸腾抑制剂等,改善土壤保水性能,提高作物抗旱能力。

  (三)工程管护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受益主体管护责任,办理移交手续,制定管护办法,签订管护合同。督促管护主体按照项目规划持续实施定向翻耕、土壤改良、农技应用等,并对各项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确保长期稳定有效利用。由于管护不到位造成工程损毁的,由管护主体自行修复,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

  (四)监测与评价

  依据NY/T 1119开展耕地质量监测。依据GB/T33469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zdlyxxgk/202110/t20211026_1915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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